今年将投4626万元 加快科技创新发展
晋江今年将投入4626万元用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4月3日,晋江市委常委扩大会原则通过《关于大力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是在《关于大力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晋政文(2013)67号)的基础上,结合其他部门相关政策进行梳理汇总而成的。《意见》结合晋江科技发展的实际和需求,从大力鼓励科技进步、建设科技创新体系、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拓展产学研联合等方面入手,提出了具体的扶持措施。
兼并整合其他相关政策 更具综合性和可操作性
记者从晋江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了解到,《意见》是经过多次调研、反复征求意见,并对其他部门相关政策进行兼并整合,几易其稿才最终确定的。《意见》重点加大鼓励科技进步和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共有4部分17款,一目了然,方便企业对照自身情况进行操作。
“《意见》的出台,相信能够鼓励和引导更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结构调整和生产方式转变,推进晋江创新型城市建设。”晋江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新增奖励和扶持内容 扩大奖励范围
和原政策相比,《意见》新增了许多奖励和扶持项目的内容,扩大了奖励范围。
为了加快培育自主知识产权,《意见》增加了对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的奖励,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为了促进专利运营,《意见》指出,对企业通过晋江市专利展示交易中心引进高校、科研院所、非关联企业和个人的专利技术及经认定的科技成果,实现技术交易且交易额在10万元以上,按交易额的10%给予买方奖励。单一项目奖励不超过10万元,同一企业每一年度奖励额度不超过3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对在晋江新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或国内专利代理机构的办事机构也有奖励补助,服务一年以上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对有专职人员常驻晋江市专利展示交易中心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每年度为晋江市服务专利申请500件以上的(其中发明和实用新型200件以上),给予15万元奖励;每年度为晋江市服务专利申请300件以上的(其中发明和实用新型100件以上),给予10万元奖励;每年度为晋江市服务专利申请200件以上的(其中发明和实用新型60件以上),给予5万元奖励。
在为企业发展实体经济拓展融资渠道方面,《意见》进一步明确,对企业以专利权质押方式向银行贷款所支付的利息给予贴息补助,补助标准为按发放贷款同期银行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总额的50%,同一企业贴息补助不超过30万元。
加大奖励力度 提高奖励标准
针对各级对科技奖加大奖励力度,《意见》相应提高了奖励标准,尤其在本级科技和专利项目方面的奖励更是翻番。
对于纳入《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并在晋江市转化落户的技术成果,奖励标准由原来的15万~20万元资金支持提高到15万~50万元;对于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由原来奖励一等奖50万元、二等奖20万元提高到一等奖100万元、二等奖30万元。
对于获本级科技奖中市长特别奖的奖励标准,由原来的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对于获本级科技进步奖的奖励标准,由原来的一等奖8万元、二等奖5万元、三等奖2万元提高到一等奖20万元、二等奖10万元、三等奖5万元。
为了更好地培育自主知识产权,《意见》新增了对获得国家外观设计专利奖的奖励,获得专利金奖、优秀奖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提高了国家专利奖金奖、优秀奖项目的奖励标准,分别由原来的20万元、10万元提高到50万元、20万元;新增了本级专利奖重大发明专利奖,奖励金额为50万元。此外,还大幅提高了本级专利奖的奖励标准,由原来奖励一等奖8万元、二等奖5万元、三等奖2万元,提高到一等奖20万元、二等奖10万元、三等奖5万元。(记者庄诗莹 董严军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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