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 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
昨日下午,泉州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
郑新聪、陈海基、周银芳等主席团成员共71人出席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远东主持会议。市政府秘书长,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各代表团汇报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3个工作报告情况。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全顺作《关于泉州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关于泉州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关于2015年计划草案,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认为,计划草案符合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总体要求和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行动方案,目标和工作安排总体可行。建议本次代表大会批准市政府提出的《关于泉州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泉州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关于2015年预算草案,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认为,预算草案体现了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积极的财政政策。收入预算综合考虑了影响财政收入因素,保持与年度国民经济预期目标相协调;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在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合理需要的前提下,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优先安排农业、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重点支出。预算草案是可行的。建议本次代表大会批准市政府提出的2015年市本级预算草案,批准市政府提出的《关于泉州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主席团会议经过表决,同意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关于计划和预算两个审查报告,并决定将其印发给全体代表审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吕竞作《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吕竞在报告中指出,本次会议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10件,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对代表们提出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审查,认为有的议案涉及事项市政府已列入2015年工作计划和为民办实事项目,有的涉及事项属于区域性的问题、依法可由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办理,有的涉及事项实施条件尚未成熟,建议全部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主席团会议经过表决,同意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并决定将其印发给全体代表审议。
会议酝酿讨论了主席团提名的各项候选人建议名单,并决定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
会议审议了大会有关决议草案,并决定将决议草案提交各代表团审议;布置推选监票人事项。
(记者 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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