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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加”车位占用消防通道最高可罚5万元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5-03-11 08:03
  

  晋江新闻网3月11日讯(记者_刘莹莹)日前,多名“志愿者”向“城市微镜头”栏目爆料,近期在青阳曾井小区工行宿舍与八八商业城的过道上,突然出现了一排地锁,不仅占用车位,而且占的还是消防通道,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处理。

  既然是消防通道为何会设置车位?带着疑虑,晋江新闻网记者来到了现场,发现除了崭新的地锁,连黄线也像是刚画上不久的,且画线的颜料似乎和标准的不太一致。随后记者从交管部门获悉,由于这条路是附近的主要通道,且并不宽敞,也是供消防车进出的主要通道,因此并未在此处设置车位。可见这些新车位是“私加”的,本网也将继续关注事件进展。

  记者从消防部门获悉,近年来,在火灾出警过程中,车辆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情况多出现在住宅小区,道路上较为少见,大部分都能直达火灾现场,如果有遇到车辆占用通道,一般会请交警部门将车辆拖离。对此,晋江市消防部门提醒,广大住户要提高责任心,规范车辆停放,不能占用堵塞消防通道,要知道在火灾发生时,消防通道就是“生命通道”。

  此外,记者还获悉,2009年5月1日新修订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单位或个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或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可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在这条规定中,小区内的物业管理人员和私家车主均负有责任。物业人员有明确告知的责任。私家车主有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听从劝说,按照规定停车的义务。

  征集令

  你若是一位热心城市管理的市民,愿意用手中的相机或手机拍摄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可将姓名(也可以是网名)、联系方式等相关个人信息传至jjjxhgl@163.com,加入我们的队伍中。晋江经济报、晋江电视台将开设专栏刊发相关照片,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曝光。(信息不全者不予选取)

  拍摄照片一经采用,每幅给予稿费100元;每年度根据曝光问题的典型性、整改效果和对工作推进作用等,评选出优秀整改项目和优秀城市“微镜头”摄影志愿者,给予每位优秀城市“微镜头”摄影志愿者3000元奖励。

  只有市民与管理者一起携手,相互督促,对城市管理中各种不文明现象大声说“NO”,这座城市才能更好发展,永葆青春活力。

  投稿要求:每幅照片需注明拍摄日期、拍摄地点及所反映的问题。

  投稿邮箱:jjjxhgl@163.com。联系方式:晋江经济报0595-82003110,晋江电视台0595-82005678,晋江新闻网0595-85088286。

  

标签:消防通道|车位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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