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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启动576套经适房申购工作 低收入家庭可申请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5-03-05 07:50
  

  晋江新闻网3月5日讯 (记者_刘莹莹)昨日,记者从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晋江市经济适用住房二期工程(晋南片区)申购工作启动,新推576套住房,受惠对象为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在内的全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意向的申购对象可于3月16日前,前往各镇(街道)受理点办理申请手续。

  据了解,晋江市经济适用住房二期工程(晋南片区)位于金井镇滨海新城和规划中晋南水城的北面交会处,共建设80m2~90m2经济适用住房,576套可配售,其中套房60m2以内的面积按成本价格出售(目前成本价格正在测算报批),超出部分按市场价3961元出售。

  符合这些条件可申购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晋江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满3年;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干部职工家庭;在本市有稳定职业工作5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驻晋部队干部家庭。

  2.家庭人均年收入13920元(含)以下;家庭资产150000元(含)以下。

  3.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

  4.未受过住房保障政策的。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6.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和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30周岁以上的未婚人士,可独立申请。

  包含以下条件不可申请

  1.享有宅基地或属于拆迁未安置家庭。

  2.拥有私家轿车等较高价值非基本生活必需品的。

  3.家庭成员在高收费非公办幼儿园入托、在中小学自费择校就读、属非国家统招自费在高额收费的高校就学的,学校全额资助的对象除外。

  4.家庭成员中有自费出国留学、劳务的。

  5.因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6.家庭拥有并经常使用高档消费品的。

  7.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不符合申请家庭收入条件的情形。

  

标签:经适房|低收入|住房困难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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