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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孩子不是亲生 男子放火泄愤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5-03-04 08:32
  

  晋江新闻网3月4日讯 怀疑同居女友生下的孩子不是自己的,张某竟点燃煤气泄愤。昨日,记者从晋江市法院获悉,张某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起火了!”去年10月17日晚8时许,内坑葛州村一出租民房突然起火了。附近村民赶到现场发现,租住在这里的张某将一个液化气瓶放在一楼楼梯口,并打开气阀点燃液化气。熊熊大火烧毁了墙壁和正在晾晒的衣服,担心液化气爆炸,围观群众不敢靠近。危急时分,张某的同居女友秦某抱着出生不久的孩子逃离现场。

  原来,张某怀疑秦某生的孩子不是他亲生的,便与秦某发生争吵,并要求秦某赔偿他20万元的精神损失,否则将其灭口。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因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为泄愤而故意纵火毁坏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法院据此对其作出上述判决。(记者_胡志法)

标签:纵火|泄愤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谢秀英谢秀英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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