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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合作人借钱被拒 厦一男子怀恨在心纵火烧车行

www.ijjnews.com   厦门日报  2015-02-06 08:12
  

  厦门日报讯  对人怀恨在心,便纵火烧车行。近日,厦门同安区开庭审理了这起放火案。

  阿星(化名)与被害人阿果(化名)曾合伙放贷做生意。去年4月,阿星向阿果借钱周转被拒绝,遂怀恨在心。

  阿星租了辆小轿车,加满油开回家,再用油管和油桶导一部分汽油出来。去年5月12日凌晨,他驾车来到阿果车行门前,把汽油全部倒在其中一辆商务车的挡风玻璃上,引燃后逃离现场。大火一路蔓延到周围的遮阳篷,差点烧到二楼民宅。阿星逃到山西被抓。法院认定阿星构成放火罪。除了赔偿损失之外,还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记者 谭欣妮 通讯员 同法宣)

标签:怀恨在心|纵火|车行
稿源: 厦门日报  编辑: 李志萍李志萍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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