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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合同假公章骗取登记 石狮一公司被罚五万元

www.ijjnews.com   泉州晚报  2015-03-02 08:09
  

  泉州晚报讯  持伪造的场地租赁合同,盖私刻的企业公章,到工商部门骗取变更营业场所登记,近日,石狮一公司骗取登记的行为被工商执法人员查获,将面临5万元罚款。

  近日,石狮市特营工商所接到辖区企业投诉,称石狮某实业公司私自冒用其工商注册登记地址进行注册,严重影响了该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希望工商部门予以查处。

  接到投诉后,工商执法人员迅速展开调查。经查明,石狮某实业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份注册成立,2014年7月份和12月份,该公司先后两次隐瞒了未征得经营场地产权人同意取得租赁合同的事实,私自仿刻经营场地产权人公章,伪造场地租赁合同,向石狮市工商局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登记。

  执法人员根据其违法事实、情节、性质及社会危害程度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撤销其上述2次变更登记,对其作出了5万元的处罚决定。

  对此,市工商部门执法人员提醒企业,在办理工商登记时,必须提交真实材料。今后,工商部门对企业将采取“宽进严管”的监管模式,把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工商登记的违法企业及当事人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并通过企业信用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开。

(记者 陈云青 通讯员 蔡珍贵 吕雄伟)

标签:假合同|假公章|工商部门
稿源: 泉州晚报  编辑: 李志萍李志萍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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