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民生 >>正文

用阴阳合同骗货款 误交假合同曝罪行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3-08-20 09:43
  

  晋江新闻网8月20日讯  一名公司股东购买生产线时,利用“阴阳合同”侵吞了公司39万巨款。前不久,公司要拆伙,该股东误将“阴阳合同”同时上缴财务,自曝罪行。

  杨某春,38岁,原是晋江市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该公司于2011年7月份开始筹备,杨某春作为股东之一,主要负责购买生产机械。

  利用这个职权,他在2011年8月28日、2011年8月30日与客户扶某清签订两份“阴阳合同”。随后,他使用虚假的订购合同,将实际订购价为56万元的制鞋流水线成型配套设备,向公司谎报订购价为79万元,拿到这笔钱后,他将40万元支付给扶某清,又写下16万欠条,然后将剩下的39万元私吞。

  2012年8月,杨某春离开该公司,自立门户开了一家公司。

  今年7月底,该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要拆伙,要求杨某春上缴账目,他一时粗心大意,竟将真假合同一并交给了公司财务。

  “阴阳合同”露了馅,财务查出39万元被杨某春挪用,公司立即召集股东开会。知道“东窗事发”的杨某春,连手机都不敢接,公司负责人只好向晋江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警。

  接报后,晋江警方立即组织民警对此事进行深入调查,并想方设法寻找杨某春,但他如人间蒸发,杳无音信。

  侦查中,民警了解到,杨某春经常利用“微信”与美女约会。于是民警假扮“美女”,加了杨某春的微信,跟他聊起来。

  18日晚,杨某春终于答应“美女”的微约会,双方约定晚上11点在阳光广场附近吃夜宵。当晚,杨某春刚赶到约会地点就被警方抓获。

  目前,杨某春因涉嫌挪用资金被依法刑拘。(记者_陈竹  通讯员_曾桂蓉 陈晓山)

标签:阴阳合同|骗贷款|假合同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