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国内国际 >>正文

多地保障房上演“空城计” 官员坦承:为凑数盖楼

www.ijjnews.com   人民网  2015-02-06 09:53
  

  近日,一些地方保障房项目频频出现入住率低、申请遇冷情况。专家分析认为,为按时完成保障房建设任务,一些地方存在“重建设轻规划、重数量轻质量、重完工轻分配、重建房轻产业配套”的不良倾向,使部分保障房偏离其保障民生初衷。

  部分地区保障房“遇冷”多地出现空置现象

  河南省审计厅近日发布的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显示,因地处偏僻、配套市政基础设施不完善等原因,河南全省已建成的保障性住房中有2.66万套空置超过一年。其中,安阳3000多套已经建成的住房空置未用超过一年,空置率达68%。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数据显示,在全省2014年竣工的91万套保障房中,入住率为88%,这意味着还有总数超过10万套保障房没有入住。

  记者采访发现,选址偏僻、交通不便、基础设施不完备,是部分保障房遇冷的主要原因,甚至出现住户申请到保障房后又回市区租房的“回流”现象。

  陕西咸阳市民谢先生说,自己最初也想申请入住保障房,但考虑到每天上下班时间将近一个半小时,而且还增加了额外的交通开支,最终放弃申请。

  记者近日在南宁市调研时,某晚在一保障房小区内看到,几栋已出售近三年的楼盘亮灯住户并不多,部分限价房亮灯率不足10%。河南省审计厅统计也显示,在该省空置超过一年的保障房中,因配套设施不完善、位置太过偏僻导致空置的分别占到总数的27%和21.4%。

  与此同时,各地频频爆出的保障房质量问题也引发“申请焦虑”,让不少申请者望而却步。2013年6月,南宁“在水一方(资料、团购、论坛)”经适房小区部分楼房由于回填土夯实不够导致地基下陷,供水管道材质、排水系统频频爆裂,变成“悬心楼”引发群众不满。

  “保障房不保障”问题出在哪

  层层下达考核指标四大“不良倾向”隐现

  来自住建部的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将新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700万套,基本建成480万套。业内人士和专家提示,一些地方保障房空置率居高不下,其背后的“重建设轻规划、重数量轻质量、重完工轻分配、重建房轻产业配套”倾向已不容忽视,如不及时加以扭转,会使越来越多的保障房偏离其保障民生的设计初衷。

  广西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罗国安表示,地方政府出于成本和收益考虑,往往会选择土地价格较低的偏远地区建设保障房项目,但交通、医疗、教育资源配套却没有跟上。同时,由于保障房项目的利润空间有限,一些不良开发商为追求利润使用劣质建材或偷工减料,导致质量问题频出,数量与质量没有实现同步增长。

  海南省住建厅一位干部坦承,很多保障房小区建设属于“凑数量”。保障房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反而造成土地、资金的浪费。

  一些受访基层干部表示,为完成考核任务,各地建设保障房大多是层层下派指标,从省到市一直到镇里搞任务分解,且要求各种保障房品种齐全。然而,像公租房这样主要面向外来人口的保障性住房,在流动人口和外来务工人员数量不多的地方面临少有人申请的尴尬,造成闲置和浪费。

  与此同时,各地屡屡曝出的“富人住保障房”“开豪车住经适房”等不公正现象,也让保障房入住率存在“虚胖”可能。不久前,陕西省咸阳市一名“80后宝马女车主”花钱通过中间人购买公租房名额就曾引起质疑,一些地方此前也曾曝出政府违规操作将经适房变为公务员福利房情况。

  “去空置”须克服“政绩冲动”多措并举合理规划设计

  对于一些地方保障房频频上演“空城计”,专家建议,有关部门可采取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保障房项目选址意见,对配套设施、准入门槛、建设规模类型和标准进行认真调查研究,科学编制保障房发展规划。鼓励社会团体参与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完善生活配套基础设施,使保障房可居、宜居。

  一些地方也在对保障房选址规划问题着手改进,如针对一些保障房项目选址较远、配套不全导致入住率低情况,陕西省专门制定了管理办法,规范了保障性安居工程选址标准和程序。

  一些业内人士建议,今后各地应主动适应城镇化进程,对保障房品种重新归类梳理,适当调整申请标准。卓达集团广西区域拓展总监陈卓说,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保障房需求趋于多样化,需求群体也出现更多分化,按照原有的规划建设保障房项目会带来一定偏差。

  另一方面,专家也建议实行无差别“混建”模式,使保障房与商业楼盘共享配套和服务,方便中低收入家庭生活就业、就医和就学,避免形成新的城市边缘区域。

  同时还应进一步加强房源信息、申请过程透明化,避免暗箱操作,严格房屋质量把关,对质量问题零容忍,解决申请者的“后顾之忧”。

标签:保障房|空城计
稿源: 人民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