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儿子酒后与人起争执 护子心切母亲报警称“砍人”

www.ijjnews.com   厦门日报  2015-01-27 08:48
  

  晋江新闻网1月27日讯  “警察快来,砍人了!”前天晚上,厦门海沧嵩屿边防派出所接到警情后,立即派民警赶往现场。民警赶到后发现,并没有砍人事件,而是两名男子酒后吵架。

  民警介绍,当时是海沧某小区的一位张姓阿姨报警称“有人砍人”,巡逻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但是,民警在屋里并没有看到异常,只有一名男子在饭桌旁喝酒,地上有啤酒瓶的碎片。原来,当天傍晚,张阿姨的儿子小王和朋友小高在家里吃饭,两人平日关系很好,边吃饭边喝酒聊天,张阿姨亲自给他们下厨。但是,几瓶啤酒下肚后,小王和小高聊到合伙的生意问题,因为生意不如意,互相说了几句不好听的话。后来,喝多了的小高又怪小王抢了他的女朋友,双方发生争吵,情绪激动的小高摔了啤酒瓶。不过,双方并没有动手,被张阿姨及家人劝开了。

  查明事实后,民警对张阿姨夸大事实的报警行为进行了批评,同时对小王和小高进行劝解。

(记者 汪长福 通讯员 杨恺)

标签:酒后|争执
稿源: 厦门日报  编辑: 李志萍李志萍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