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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精神病不能成为“武疯子”伤人的挡箭牌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5-01-08 10:10
  

  昨晚在晋江阳光路,一男子持刀伤9人,其中一残疾乞讨人员伤势较重,据警方通报称,该持刀伤人男子疑似精神病人。仅有的法律常识告诉我们,作为精神病人的“武疯子”,如果被鉴定为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不用对其行凶行为承担刑事责任。而从个人情感而言,如此凶徒,不管他是什么病,真心希望有关部门能予以严惩。

  有资料显示,目前我国有1600万个重性精神病患者,其中约10%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危险。近一点的例子如2014年12月16日,福州闽侯一名男子疑患精神病,持铁锤攻击同村一名9岁女童头部,最终导致女童身亡。一些“武疯子”的行为颇为凶残,甚而引起一些群众、网友的愤慨。

  在依法办事的年代,我们相信法律最终会对违法分子进行合法合理的惩罚。但从一个普通网友的角度,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依法对凶徒严惩,希望有关机构在鉴定时,能严格区分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和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不能让精神病成为“武疯子”伤人的挡箭牌。或者武断点说,任何疾病或者任何情绪,都不能成为凶徒伤害无辜群众的理由。

  (从前的汉子\文)

       本文为网友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标签:阳光路|持刀行凶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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