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公安获"人民满意单位"称号 系当地标准最高荣誉
日前晋江市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授予晋江市公安局“人民满意单位”荣誉称号。据悉,“人民满意单位”称号是晋江当前标准最高、难度最大的一项荣誉。
这是晋江公安继2012年获评“全国优秀公安局”后的又一份荣誉。启动创建“人民满意单位”以来,该局局长陈文荣提出“破案是硬道理、少发案才是最大为民”理念,全体干警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织密治安防控网络,推动社会治安持续向好,以平安环境让人民满意。
据介绍,对自查问题和评议组征集的意见、建议,该局逐条查明原因,逐条落实整改措施。在晋江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三次测评中,对公安工作的综合满意度达90.64%。该局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监督就是保护”的理念,铁纪管警,有效遏制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今年,该局连续8年被评为全省“执法优秀单位”;在上级组织的执法质量考评中,该局首次位列泉州第一、全省第三。
在整改的基础上,晋江市公安局率先推动流动人口落户制度改革、推出“两抢”未破案件受害者救助救济机制、率先在全省启动县级受理签发外国人签证工作、率先在全省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多元调处中心”和“快速处理中心”等,提升服务水平。
此外,晋江公安借助3031个高清视频监控探头、三级巡防队伍和巡逻特警大队与武警联合执勤,遏制路面犯罪;全面实行社区民警专职化,集中攻坚,快侦、快破命案和八类案件。今年1至11月,晋江全市刑事案件立案数比降9.3%,其中“八类”案件年下降40%,破案率达到90.1%,高出全省20个百分点;现行命案自2012年以来保持100%侦破,2013年至今42起现行命案、39起在24小时内侦破,没有留下一个命案逃犯;“两抢”案件破案率达72.5%,高出全省40个百分点,今年来有101天“两抢”零警情。
据悉,创建“人民满意单位”是近年来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一项创新举措,是该市当前标准最高、难度最大的一项荣誉,而公安工作接触面广、情况复杂,争创工作更显艰巨。
(记者 吴水保 黄祖祥 通讯员 陈耀宗 庄凌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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