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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乘陌生车 可用微信向警方备案

www.ijjnews.com   泉州网-东南早报  2014-12-05 08:31
  

  (“福建治安便民”微信供图)

  昨天,省公安厅“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平台正式推出搭(乘)车自主备案服务,乘车人通过微信即可将自己的搭车信息即时上报警方备案。发现异常情况,可播放语音信息或展示备案记录进行警告。如发生意外,全国公安机关均可在公安网上便捷查看乘车人申报的备案信息,及时开展救助、侦查。

  记者体验 备案相关信息 实时申报行车轨迹

  昨日下午,记者进行体验。

  关注微信“福建治安便民”后,在微信平台下方“便民服务”菜单中,选择“搭(乘)车自主备案”,进入备案信息申报界面。此时,微信会推送一条语音信息:“您好,公安机关已接受您的搭乘车备案请求!”

  依次填写乘客信息(其中姓名为必填项、身份证号码可选填)、搭(乘)车辆信息(车牌号、车身颜色、品牌、型号均可选填)。在“行车位置”一栏,点击刷新位置,该平台上的地图将自动定位搭(乘)车辆实时位置。

  记者从市区兴贤路搭出租车出发,依次输入乘客信息、车辆信息后,在车辆出发前,点击“申报位置”,系统提示“申报成功”,此时地图上自动对车辆的实时位置进行标记。行驶过程中,在行车线路上任意位置,均可以点击“申报位置”,每次点击,系统都会在地图上进行标记。(支持自动或手动定位,可多次申报)在不选择“完成备案”的情况下,关闭或离开该申报页面后可重新进入并继续申报。

  到达目的地后,点击该平台下方的“完成备案”,此时微信会收到一条系统推送的备案信息,选择“查看全文”可以看到完整的备案记录,并可以查看由每个“申报位置”记录完成的“行车轨迹”。备案记录显示,备案时间、乘车人和车辆等信息,备案记录下方提示:“详细信息已流转至公安网备案,全国公安机关均可查询。”同时,备案记录可发送给微信好友或分享到朋友圈。

  警方提醒 服务面向全国 只备案不报警

  据微信管理民警介绍,该服务面向全国乘车人。

  “这项功能的意义在于可以对犯罪分子起到威慑的作用,同时如果乘车人遇到异常情况,也有利于警方及时开展救助、侦查。”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相关负责人李鑫说,该功能区别于报警系统,过程中并不能进行报警服务,而是将搭(乘)信息进行备案。

  通过该平台的备案信息,乘车人如发生意外,全国公安机关均可在公安网上便捷查看乘车人申报的备案信息,及时开展救助、侦查。李鑫同时表示,一定程度上可以对想要在车内实施犯罪的人员起到威慑、警告,对乘车人可能遇到的危险情况,起到防范和保护的作用。

  “市民在搭乘出租车或自驾出行时,均可使用该功能。通过备案,对于车主和乘车人的安全保障,无疑多上了一份‘保险’。”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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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搭车|微信|备案
稿源: 泉州网-东南早报  编辑: 郭婧婧郭婧婧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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