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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罐被烫伤起纠纷 法庭车进村来调解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4-12-01 08:50
  

  晋江新闻网12月1日讯  余某和杨某是安徽老乡,一个临时在晋江做工,一个在晋江做足浴生意。有一天,余某到杨某店里消费,不料却发生烫伤意外,并产生纠纷。晋江法院的流动巡回法庭车主动进村调解,双方矛盾被顺利化解。

  余某是一名建筑工,经常跟着包工头到各地做工。不久前,刚在晋江做完工,临走前,余某跟着几个朋友来到老乡杨某在晋江东石镇区开的足浴城拔罐。不料,拔罐过程中,技师不慎将酒精洒落在余某的背上,余某的背部被灼伤。

  随后,余某住进医院数天,因赔偿问题,两个老乡反目成仇。余某提出1.4万元的赔偿要求,而杨某认为他已经支付2000元医疗费,且余某在拔罐中自己乱动,才造成烫伤。因此,杨某拒绝再赔偿,僵持不下后,双方闹上了法庭。

  “原告和被告都是外来的老乡,都不容易,都还有各自的工作要做,如果能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双方都十分有利。”经办法官说,余某的工作需要四处奔波,且几天后就要离开晋江到新的工地工作,而杨某是做生意的,如果矛盾没化解,有可能对生意也造成影响。如果按照规定走完整个诉讼流程,不仅周期长,而且也明显影响到双方的工作。因此,他认为,案件越快调解完,对双方越有利。

  于是,法官在预约了双方当事人后,驾驶着巡回法庭车主动来到事发地附近,让双方在法庭车上协商,并由法官主持调解。经调解,当事双方均愿意各自让步,并达成调解,杨某再支付给余某8000元赔偿。

  特殊情况特殊处理,法官用时间短、效率高的调解,让当事双方化解了矛盾,得到他们的一致赞许。(记者_王诗伟 通讯员_林建新)

标签:拔罐|烫伤|调解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谢秀英谢秀英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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