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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公安详解“监控违法”记分制 高速超速10%将被扣分

www.ijjnews.com   新华网  2014-11-14 08:34
  

被记分驾驶人需到窗口处理

按照现行规定,“只处罚、不记分”的私家车违法,车主只需要通过网络信息平台就可以在线处理和缴款。

新规执行后,被扣分的驾驶人需要到公共服务窗口进行处理。例如,一辆车的几名驾驶人都出现违法行为,那么每一名驾驶人都必须自行前往公共服务窗口进行处理。

违法时间在2014年12月1日之前的“监控违法”仍按现有的规定处理。

明年全面实施巡逻车移动抓拍

实际上,“监控违法”记分制并不是第一次在福建执行。早在2008年,福建省公安厅就出台规定:在处理“监控违法”时,无法确定驾驶人的只处罚、不记分;能确定驾驶人的,按规定处罚和记分。但由于当时福建高清监控设备数量少,在实施过程中大部分情形无法确认驾驶人。

2012年,福建省公安厅再下文,规定对除了客运、危化品运输、校车等重点车辆以外的车辆“监控违法”只处罚、不记分。

傅仰余表示,时隔两年多,福建实施交通违法记分管理的时间已经成熟。近几年,福建公安加大投入,各地高清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数量不断增加,为非现场情况下确认驾驶人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

“目前,我们正在建设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傅仰余还透露,接下来,全省将在省级、市级出城口安装400多个高清摄像头。此外,目前流动执法车已经在厦门上岗,明年,巡逻车移动抓拍将在福建全省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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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福建|监控违法|记分制
稿源: 新华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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