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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公安详解“监控违法”记分制 高速超速10%将被扣分

www.ijjnews.com   新华网  2014-11-14 08:34
  

新华网福州11月13日电(记者刘丰)开车打电话、闯红灯、超速驾驶、乱停车……12月1日起,福建对监控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重新开始执行扣分制度。今日上午,福建省公安厅正式对外发布了这个消息,并对新政做了详细的解读。

监控没拍到 靠确认笔录也能扣分

根据新规,私家车将执行“监控”违法扣分。那么,如果监控没拍到,是不是就能逃过处罚?

福建省公安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傅仰余介绍,驾车人不能对此抱有侥幸心理。即便电子警察没有抓怕到违法行为,交警也可以根据确认当事人笔录、证人证言等确定机动车驾驶人。

根据规定,对属于规定记分的交通违法行为,除了通过辨认证据图片、图像外,还可以通过确认当事人书面陈述和签字确认、询问当事人、收集证人证言、审查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等方式固定证据,来确定机动车驾驶人,对驾驶人依法处罚和扣分。

当然,如果通过各种方式调查后,仍不能确定机动车驾驶人,则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法实施处罚,但不予记分。

高速超速10%将扣分

哪些交通违法行为将被记分?据介绍,此次新政的记分项目仍然按照现有的规定,不做调整。

记者查询发现,根据现行标准,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罚款200元、扣2分;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罚款200元、扣3分;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罚款200元、扣6分。

“以往很多人认为在高速上超速20%以内不用扣分,下月起,高速超速10%—20%,也将扣分,超速20%将扣分罚钱。”傅仰余表示,以福厦高速公路为例,限速120公里/小时,今后在该路段时速达到132-144公里之间,都将被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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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福建|监控违法|记分制
稿源: 新华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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