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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福建省县域经济发展评价将采用新办法

www.ijjnews.com   福建日报  2014-11-09 14:36
  

  2014年度县域经济评价结果日前揭晓,福建省区域和企业评价中心相关负责人7日接受本报记者专访,对评价工作进行全面解析,并透露明年我省县域经济发展评价将采用新办法,以更好地反映科学发展和生态保护的要求。

  据介绍,我省县域经济发展评价工作启动于1994年,至今已有21年历史。评价工作围绕经济发展现状(经济实力)和经济发展趋势(增长潜力)两个方面展开,从静态、动态两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根据当时的情况,采取以GDP指标为核心的评价体系,对全省58个县(市)一视同仁,采用同一套指标标准。在当时的历史阶段,对推动县域经济的发展产生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其局限性日益突出。2012年12月《福建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发布后,相关部门开展了建立符合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点的考核评价体系问题研究。2013年的县域经济发展评价中吸纳了部分研究成果,对评价体系的个别指标进行微调,增加了反映生态文明建设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并相应调整了权数。

  今年8月,省有关部门下发通知,提出“取消对列入限制开发区域的34个县(市)GDP考核,实行农业优先和生态优先的绩效考核”。由于绩效考核和评价办法密切相关,待新的考核办法出台后,中心将对现行的县域经济发展评价体系进行修订。

  (记者 周琳)

标签:县域经济|评价
稿源: 福建日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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