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泉州温陵南路一电器商城1岁男孩独乘电梯 脚趾被夹伤

www.ijjnews.com   闽南网  2014-10-29 08:20
  

  昨晚7点左右,泉州市区温陵南路一电器商城,刚学会走路不久的1岁男孩小航,被运行中的电动扶梯夹住了脚趾,爸妈和商城内的工作人员迅速合力将他救出,送往医院。小航的右侧小脚趾受伤,是否骨折,仍有待观察。

 事故电梯已停止使用
  小航右脚的鞋子被碾破,右脚小趾受伤

   昨晚8点,记者来到该商场时,1楼的电梯已经停止运行,并竖着“正在维修”的牌子。该电梯是台阶式电梯,工作人员正在对右侧下行的电梯进行维修。一只小孩子的鞋,被遗弃在一旁。据商场内的工作人员介绍,事情发生后,商场的相关人员已经和父母一起护送孩子前往医院。

  随后,记者赶到小航所在的泉州正骨医院。在医院门口,便能听到小航撕心裂肺的哭声。在急救室内,小航的母亲正抱着他,不断地走来走去。他的右脚小脚趾,正流着血。正在医院的商场相关负责人说,小航约1岁两个月大。昨晚,小航的父母正在店内看手机,没注意到孩子独自去乘坐电梯。

  从医院的拍片中,暂未能看出小航的脚趾头是否骨折,昨晚,医院先进行手术,对其脚上的伤口进行缝合。待后续观察后,才能判定受伤的程度。商场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会尽力配合医院,先对孩子的伤口进行处理,后续事宜,他们再与其父母进行协商。

                     (记者 陈晓婷 谢明飞 实习生 李斐斐 文/图)

标签:男孩|电梯|夹伤
稿源: 闽南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