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40年老宅破旧不堪 如何申请翻建?
家人失踪16载未报 法院宣判死亡
40年老宅破旧不堪 如何申请翻建
晋江新闻网10月26日讯(记者_沈茜)多年来,晋江磁灶三吴村的吴目标一直想以自己和三弟吴永金的名义为家里40年的老房子翻建,却因为失踪16年的小弟没有被宣告死亡,导致没法办理相关手续,翻建一事迟迟得不到解决。
40年破旧老房子 翻建事宜迟迟没进展
近日,记者来到吴目标家中。这栋185.6㎡的一层老房子已经破旧不堪。比老旧石头房更糟的是,房子主要由泥土建成,已经过40年的风吹雨打。
“用力一推就可以推倒。”吴目标指着脆弱的、满是“伤痕”的围墙告诉记者,两个月前刚花2000元修补了围墙,不然就要倒了。要是碰上阴雨天,总是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风大的时候,屋顶的瓦片都会被吹走。
据了解,这栋老房子建于1974年,所有权属于吴目标的父亲。吴目标父亲于2008年去世,他在家中排老二,姐姐早已出嫁,哥哥自己有房,三弟在外面租房住,最小的弟弟于1998年失踪,至今未归。现在这栋房子基本上都是他自己一家在住。
“房子实在太破了,很多年前我们就开始着手准备翻建事宜了。”吴目标说,村委会、镇政府土地所、规划局、公证处、法院……能跑的都跑遍了,却总因为材料不齐全、无法出具相关证明等因素没有进展。
一份死亡判决书 成了申请翻建拦路虎
吴目标告诉记者,小弟失踪16年了,一直没有去派出所报案,现在要翻建房子,相关手续却需要小弟已经死亡的判决才可以办理。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为此,记者找到磁灶镇政府规划建设办,工作人员小庄向记者解释,申请农村危房翻建,申请人需要带《晋江市个人危房翻建审批表》、有效土地权属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簿、土地权属分家析产(继承)需提供见证书及派出所户籍档案等7份材料或证件。可是,目前吴目标和他三弟吴永金并不是这栋房子的所有权人,也就是说,该房子的土地手续与申请人并不匹配。他们需要律师提供有效的继承证明,也就是《见证书》,才能办理此事。
随后,记者又找到磁灶镇法律服务所。该服务所蔡律师告诉记者,《见证书》里需要吴目标的母亲、姐姐、哥哥和小弟的签字才行。而如今,他们又无法提供法院宣告吴目标小弟死亡的判决书和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所有他们也没有办法提供见证书。
“小弟失踪这么多年,照理说基本已经成死亡事实了。一直没有去报警,是因为并不知道会影响现在房子的翻建。”吴目标拿出本月15日刚刚拿到的报警回执单说。
吴家老宅要翻建 或许还要再等5年
那么,要法院宣告小弟死亡,吴目标还需要等多少年呢?
前日下午,晋江市人民法院办案大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宣告死亡有以下条件:一、公民下落不明须达到法律规定的期限,一是下落不明满四年的;二是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产生之日起满二年的。由利害关系人向失踪人的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宣告死亡的申请之后,人民法院应当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1年。寻找失踪人公告期限届满仍无失踪人生存消息的,便可作出死亡宣告判决之日期为失踪人死亡的时间。
“他们之前一直没法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报警回执单,所以我们没法立案。”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前几天才开始报案,那么,下落不明的期限也从那时才开始算起。也就是说,吴目标两兄弟还要等5年才能等到法院作出小弟死亡宣告的判决。
“我都快50了,还要等这么多年才能翻建,真的没法等……”看着家里破旧的老房子,吴目标心里拔凉拔凉的。无助的他,是多么渴望能够赶快住上新房子,不用再整天诚惶诚恐,担心刮风下雨,害怕什么时候房子就倒塌了。
晋江市晋贤律师事务所王先树律师分析,由于吴目标的母亲还在,所以她才是第一继承人,也就是说,这栋房子有一半是属于他母亲的。剩下的一半,又分为其母亲和兄弟姐妹共六份,失踪的小弟获得的遗产其实只占二分之一房子中的六分之一,微乎其微。
“从这个角度分析,再加上他确实急需翻建危房,看看他能不能寻求其他的途径得到更快的解决办法。”王先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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