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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危旧石头房申请翻建批报程序详细说明

www.ijjnews.com   闽南网  2014-06-19 09:23
  

  晋江危房翻建报批程序 控制区外9镇审批权下放到镇级

  晋江新闻网6月19日讯石改“新规”指出,位于城市规划控制区范围内,改造翻建由石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批,城市规划控制区范围外的磁灶、内坑、安海、东石、永和、英林、龙湖、深沪、金井共9镇,审批权下放到镇级。成片改造要报领导小组审批或核准,异地建设要报晋江市政府批准用地手续。具体审批程序如下:

  1.就地翻建

  位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

  申请人向所在镇(街道)提出申请→镇(街道)危房改建办公室初步审查,核对五年改造规划→每月在经济报公示无异议→申请人委托测量绘图、填写申请表→镇(街道)危房改建办公室(村建所、土地所)受理审查(10日,指工作日,下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5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审批(5日)→市国土资源局、住建局、规划局、行政执法局备案。

  位于城市中心规划区范围外:

  申请人向所在地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所在地村委会(社区)集体研究→镇危房改建办公室(村建所、土地所)受理审查(10日)→镇政府审批(5日)→在经济报公示→市国土资源局、住建局、规划局、行政执法局备案。

  2.异地建设

  申请人向所在地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所在地村委会(社区)集体研究,并提出移位用地方案→镇危房改建办公室(村建所、土地所)受理审查(10日)→镇政府审核(5日)→规划局审核用地选址(5日)→国土资源局审核公示(7天)→报市政府批准异地用地手续→国土资源局、住建局、规划局、行政执法局备案。

  3.成片改造

  所在地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镇、街道危房改建办公室(村建所、土地所)受理审查(10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5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市住建局、国土局、规划局、行政执法局等单位现场踏勘、审查(10日)→领导小组审批(5日)→国土资源局、住建局、规划局、行政执法局备案。(海都记者陈建辉)

标签:晋江|石头房
稿源: 闽南网  编辑: 邓驯邓驯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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