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晋江召开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会议
8月18日上午,市政府王茂泉副市长、李自力副市长在市检察院11楼会议室主持召开晋江市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第二次联席会,会议邀请了市委黄世界常委参加,安海镇主要领导、安海派出所所长和生态办负责人也列席了会议。联席会成员单位市环保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农业局分别作了工作汇报,会议同时就联席会办公室提交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深入讨论。
会议强调,第一次联席会召开后,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积极贯彻落实会议纪要精神,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加快案件办理速度,严惩各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一定成效。目前,晋江的环境承载量仍很大,治理任务重,为进一步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各成员单位务必做到:一要主动担当,确实履行部门职责,加强业务培训,案件办理“严”字当头;二要注重打击与宣传相结合,形成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声势;三要大胆探索,积累经验,逐步总结一套联合协作机制。为促进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快侦、快破、快诉、快审、快判”,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公检法要各司其职,加快案件办理速度:市公安局要尽快梳理目前未捕未诉15起案件的成因及解决办法,指派3名民警与环保部门、属地派出所共同参与环境刑事案件的现场调查取证,尽快成立生态环境中队并派驻市环保局。市人民检察院要适时介入侦查,认真做好审查逮捕工作,把好案件事实关和证据关,同时做好侦查监督工作,在审查逮捕时督促公安机关及时补充证据;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案件,依法出具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详细说明不批准逮捕的法律依据和理由;列明需要补充侦查的证据及证据内容,并做好跟踪监督工作,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后重新提请批准逮捕。市人民法院要加强与上级人民法院的沟通,争取我市已开庭的省督办案件尽快判决。
会议决定,一、建立案件沟通协调机制。为及时解决具体案件的疑难问题,公检法和环保部门要建立由相关业务人员参加的案件沟通协调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若遇到紧急的问题,经向联席会议办公室申请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若当月确实无具体疑难问题需要解决,也可次月召开。二、扩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加大案件侦破力度,有效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邀请市电力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参加下一次晋江市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联席会议。(戴斌斌、陈文生、何凤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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