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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多家银行开始落实“认贷不认房”

www.ijjnews.com   东南早报  2014-10-11 09:37
  

  晋江新闻网10月11日讯  央行“认贷不认房”新政发布已有十天左右,据泉州二手房中介人士透露,包括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厦门银行等在内的各银行泉州分行已于近期逐步落实“认贷不认房”政策,即银行贷款还清者再次办理商业按揭贷款将按首套房政策执行,但是首套房利率按基准上浮10%,二套房利率按基准上浮15%至20%。

  自今年8月份“闽八条”出台后,泉州地区虽没有相应细则,但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示符合条件的购房者都可顺利开具首套房认定证明。持有首套房认定证明的购房者,各银行在核实之后,即可按首套房政策执行,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据了解,目前部分银行办理房贷业务仍有所侧重,少办或者不办二手房贷款业务,如农业银行仅对一手房开放房贷业务。此外,外地户口可以直接在泉州办理按揭购房贷款,不需提供社保证明。泉州各区域房管局目前关于过户手续及税费方面暂无相关政策调整通知。

  据悉,“认贷不认房”新政自9月30日发布以来就受到广大购房者关注,泉州二手房市场看房人数普遍有所增长,但观望者居多。据了解,不少看房者是名下已有一套房并且已经结清房贷想再次买房的人。有购房者向记者透露,个别中介机构已对符合首套房认定条件的二套房购房者表示,目前银行已执行“认贷不认房”,让购房者先签订购房合同,等过些日子银行真正落实细则、调整房贷利率后,再办理按揭手续。

  据多位中介人士称,大部分咨询改善型房源的客户仍期待贷款利率能否再优惠一些。易嘉房产市场部总监王海森认为,央行新政策“认贷不认房”,主要针对的是有刚性需求的改善型群体,但是对泉州楼市来说,涨价空间不大,想通过“炒房”投资的购房者一定要慎重考虑。(早报记者李波玲)

标签:认贷不认房
稿源: 东南早报  编辑: 邓驯邓驯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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