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漳州市芗城区水利局原局长林旺生受贿160万元昨受审

www.ijjnews.com   台海网  2014-10-11 08:10
  

  10月10日,漳州市芗城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漳州市芗城区水利局原局长林旺生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韩建林、柯海泉涉嫌行贿罪、非法采矿罪,戴旺朝涉嫌非法采矿罪一案。

  根据芗城区检察院指控,2012年下半年,漳州市芗城区水利局原局长林旺生为使韩建林等人的新河来砂场获得九龙江西溪墨溪河段采砂权,由其从中协调理顺关系,使九龙江西溪墨溪河段采砂疏浚工程项目顺利通过审批,并使新河来砂场取得总计15万立方采砂权。为感谢林旺生提供的帮助,韩建林、柯海泉经商议后,共同出资160万元,分两次由韩建林经手送给林旺生。

  2012年10月,韩建林以漳州市汇海工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的名义,与漳州市芗城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取得九龙江西溪墨溪河段采砂权(疏浚)工程河砂开采项目,后韩建林与芗城区天宝镇塔尾村书记柯海泉,天宝镇墨溪村主任戴旺朝合伙以“新河来砂场”(未进行公司注册)名义,在该河段超过疏浚工程规划的15万立方米河砂开采量进行非法超量采砂,至2013年3月,韩建林、何海泉、戴旺朝开采并销售河砂2713万元,未销售的河砂115011立方米(价值782万元)。

  此外,林旺生为帮助韩建林在经营新河来砂场过程中,规避或减轻芗城区水利局执法部门对其违法采砂的查处,在2010年底到2013年,林旺生先后收受韩建林送的5000元购衣卡、10000元消费卡和价值11600元的香烟等。

  芗城区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

  (通讯员 满荣 忠华 记者 张韩丰)

标签:芗城|水利局|受贿
稿源: 台海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