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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银行执行首套房认定新规 还清首套房贷再贷算首套

www.ijjnews.com   厦门网  2014-10-10 08:08
  

  9月30日,央行、银监会公布通知,对我国房贷政策作出调整,其中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昨日,记者从我市多家银行了解到,目前,厦门银行、中行已经开始执行新的房贷政策,即不再“认房又认贷”。

  厦门银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10月8日起,厦门银行已经开始正式执行央行、银监会的通知,其中,还清首套房贷再贷算首套,可以申请7成的贷款,而具体的贷款利率和贷款成数还得视申请人的资质情况而定。“我们目前总体上是执行央行的政策,但具体操作上还得看客户的具体情况,做好风险把控。”该负责人说。

  “首套房贷最低首付三成,是一直以来都在执行的,目前关于还清首套房贷再贷算首套也已经在执行,利率维持在基准利率。”厦门中行相关人士说。而对于通知中的其他几条,该相关人士表示厦门中行目前还在等总行通知。

  同时,昨晚建行官方发文明确首套房贷新规,截至记者昨晚发稿时,厦门建行方面表示还没有收到正式通知。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目前我市农行、邮储、兴业等都还没有接到总行正式通知,仍然按照之前的房贷政策。“对于央行、银监会的相关规定,工行将认真贯彻执行。”厦门工行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 吕洋)

标签:房贷|首套房|新政
稿源: 厦门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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