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民生 >>正文

42部出租车带监控上路 首日未现违规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4-10-02 09:02
  

  晋江新闻网10月2日讯  从10月1日起,晋江顺通出租车公司42部出租车参加“打表收费,拒绝议价”活动,带着监控上路。今后,执法部门可通过远程监控,实时调取车内的音频和视频,发现这些车是否执行打表计费。市民乘坐这些出租车,如遇到司机拒载、不打表等行为,不用提供相关证据,可直接向执法部门举报。

  1日,记者跟随晋江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没有参加此次活动的出租车进行了暗访,并通过监控追踪了参加活动的出租车打表收费情况。

  通过暗访和调查发现,参加活动的出租车,全部主动执行了打表收费;没有参加活动的出租车,主动性则相对较差,但如果乘客坚持打表,他们也都能执行打表载客。

  暗访不参加活动出租车

  大部分主动打表

  10点01分,在洪宅垵新华都超市附近,执法人员拦下一部泉州国营公司的出租车。上车后,执法人员说“去万达广场”。司机打量大家一番,按下了计价器。10点07分,车行至目的地,计价器上计费9元,执法人员递上20元,司机立即找回8元(12元车费中包括3元燃油附加费)。

  10点14分,执法人员在万达广场门口,拦下一部出租车准备去阳光广场,上车后,司机没有议价,主动打表。下车后,执法人员支付了11元车费。

  10点40分,执法人员在阳光广场附近拦下一部丰泽长城公司的出租车,一上车,执法人员便表示要去宝龙城市广场。司机启动车后说“车费30元”。“怎么这么贵?” “平时只要20元,今天国庆当然要涨价,何况你们四个人,多收10元也不算多。”司机不以为然。“我们还是打表去!”执法人员坚持。

  司机迟疑一下,一边重重压下计价器,一边语气生硬地说:“打表就打表!”也许是心有不甘,一路上,司机不时冒出几句骂人的话。到了宝龙广场,执法人员支付了13元费用,司机一脸不高兴地接过钱离开。

  随后,记者跟执法人员从宝龙城市广场打的到SM广场,再从SM广场打车到崇德路。其间,两部出租车司机都主动打表。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现在晋江打击出租车不打表等违规行为的力度越来越大,很多司机也怕被抓。这次暗访的5部车全部打表,最主要的还是和执法人员不跟司机议价,坚持要求打表有很大关系。

  “很多司机都会察言观色,如果乘客还没上车或者一上车,就问到哪里多少钱,很多司机就不会打表,开始跟乘客议价。如果乘客一上车,就不跟司机议价,而且坚持打表,很多司机就算心有不甘,也会改打表。”执法人员表示,还有乘客遇到一些态度强硬的不打表司机,就会因为面子等问题,不再坚持,给了这些司机违规的机会。

  执法人员希望所有乘客都能做到上车后主动不议价,坚持要求打表,一旦遇到拒载、不打表、绕圈等现象,留下相关证据(有监控车无需证据),拨打0595-85690068。

  监控“打表计费”车

  全部主动打表

  11点40分,记者和执法人员一道,来到晋江市顺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刚到公司停车场,就看到一出租车司机正在挨批。

  据了解,当天,执法大队在该公司的驻点人员和公司执勤人员在检查监控时,发现该司机在载客过程中,没有按下计价器,于是立即将其召回。后来,经调查取证,发现是个误会。原来,按照公司规定,司机载客后,必须向后按下计价器进行计费,该司机却是向前按下计价器,这样车上的监控没能拍摄到计价器被按下的镜头。

  此外,执法人员还发现,该司机在载客过程中,虽然能计价收费,却没有将车票主动交给乘客,于是对司机给予了口头警告和批评。

  随后,记者在视频监控室看到,两名工作人员正通过屏幕,监控42部出租车的行驶和打表计费等情况。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当天他们通过监控,追踪了11部车行驶过程的视频和音频,11部车全部都能主动打表收费,但有个别司机存在行驶过程中打电话,乘客付费后不主动支付车票等操作不当行为。下一步,他们将严格督促司机,按照相关规定操作。

  截至记者截稿时,执法人员尚未发现参加活动的出租车有拒载、不打表或议价等行为。(记者_陈竹 陈巧玲 文图)

标签:出租车|打表|晋江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