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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有银行已松绑首套房认定 多数仍按旧政策执行

www.ijjnews.com   泉州网  2014-09-24 08:29
  

  日前,关于四大行将放松首套房认定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记者昨日走访泉州市场,大部分银行都表示“还未接到上级通知,仍按旧政策执行”。

  “没有接到新政策的通知,目前还是按照‘认房又认贷’的标准。首套房执行基准上浮10%的利率,二套房执行上浮15%的利率。”建行泉州分行个贷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中行泉州一网点的个贷人员也做了同样的回复,表示“没有接到新的通知”。

  据悉,当前关于的“首套房”认定得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买房人年满18周岁;买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购房人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

  其实,早在今年8月8日,省“闽八条”就宣布,购房人偿清购房贷款后,再次申请贷款购房,按首套房贷款认定;金融机构在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方面按照政策规定的低限执行。从8月1日起,福州市也在全市范围内取消普通商品住房限购措施,除了贯彻“还清房贷再购房算首贷”的政策外,首次购买改善性普通商品住房被认为首套房且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下的按1%税率征税。

  泉州一银行人士告诉记者,目前真正施行这一政策的银行并不多。“只听说邮储银行、民生银行对于已经还清房贷再买房的,按首套房认定。还有一些银行可能有办理过几笔这样的业务,但并未全面放开。”该人士说。记者随后联系了邮储银行泉州分行的一名相关负责人,他表示,该行在“闽八条”出台后确实对首套房认定有所放松。

  这名银行业人士表示,此次关于四大行的上述传言或有一定真实性。“不过松绑程度有多宽松还要等待政策的出台,应该是以支持自住需求为主,或会采取‘认房不认贷’的政策,以此加大改善性购房的需求空间。”他说。

  央行今年5月召开住房金融服务专题座谈会,要求商业银行合理配置信贷资源,优先满足居民家庭首次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贷款需求。但是,央行喊话之后,银行对于首套房贷款利率优惠仍有诸多设限,二套房贷利率更难现较大优惠力度。业内人士表示,预计政策应该会很快出台。

  (记者 郭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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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泉州|银行|首套房|房贷
稿源: 泉州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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