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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宏雅苑燃气初装费未退 地下停车场只开通了一半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4-08-12 09:17
  

  晋江新闻网8月12日讯  近日,市民王先生反映,他于2011年在晋江百宏雅苑购房时被开发商收取了3000元的燃气初装费,后来得知这笔费用不应由业主来承担时,开发商却不愿退回。

  “我们也是去年才得知燃气初装费不该由我们来交。”王先生表示,签订购房合同时,他们并不了解燃气初装费是怎么一回事,小区内400多户业主全都交了。从去年到现在,业主们都在争取从开发商手中讨回这笔费用,“物业推给开发商,开发商说是替燃气公司收取的,燃气公司又推给开发商……”王先生不解地说,看到晋江其它很多楼盘都退了,为什么他们的却不能退?

  带着王先生的疑问,记者联系到百宏雅苑小区所属开发商福建百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吴先生表示,当时该小区楼盘大部分是在2006年至2007年之间售出的,当时与业主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燃气初装费由业主缴纳;虽然2007年相关规定已经出台,但在泉州地区,该规定的正式执行是在2012年之后。“所以2012年之后我们售出的楼盘才没有收取这笔费用,2012年之前的都还在收。”吴先生说。

  对此,福建晋贤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克震表示,《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新建商品住房交易价格行为的通知》(闽价房〔2007〕413号)第八条明确规定:“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有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凡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林律师说,因此并不存在从2012年起算的问题,而是应以文件公布的日期———2007年11月12日为准。

  除了燃气初装费的问题,让王先生感到很纳闷的是,百宏雅苑地下停车场只开通了一半。他说,当时购买车位的时候,就是为了图个方便,才买在三号楼底下的电梯旁,而且开发商也承诺一年半载就会开通,没想到现在3年过去了,地下车库只开通了外面的几十个车位。

  “我们现在都只能停在外面开通的区域,每次停完车还要爬楼梯走到地面上,实在很不方便。”王先生抱怨说,不仅当初购买的车位无法使用,就连通往地下的电梯也被关掉了,光线还很弱。

  对此,百宏雅苑汇众物业的郑主任告诉记者,目前该小区的地下停车场还是属于开发商在管理,并没有移交到物业管理处。“由于地下停车场的照明设备还不完善,光线才比较弱,目前里面的电费还是我们物业自己垫付着。”郑主任说。

  而百宏房地产相关负责人吴先生表示,由于另一半地下停车场的地面起沙,目前工程部正在对其进行路面水泥的固化整修,具体完成时间还无法确定,“当时买3号楼底下车库的业主,我们也有与他们沟通过,那块区域暂时无法使用,要先停在8号楼底下。”吴先生进一步表示,如果业主确实需要,可以跟他们联系,如果需要的区域整改好了,他们会根据实际情况先调整让他们使用。

  记者_柯明娇 蔡培仁

标签:百宏雅苑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邓驯邓驯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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