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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电梯成生命“拦路虎”!泉州小区电梯放不进担架

www.ijjnews.com   泉州网-泉州晚报  2014-07-28 10:00
  

电梯长度都比担架短,就算利用对角线,也难以容纳得进担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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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有相关规范 未强制要求

在泉州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与科技科,记者了解到,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1年7月26日联合发布,并于2012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新版《住宅设计规范》有专门关于电梯的规范条款。

其中提及,“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关于该条款,《住宅设计规范》作了说明,“主要考虑到其中的一台电梯进行维修时,居民可通过另一部电梯通行。住宅要适应多种功能需要,因此,电梯的设置除考虑日常人流垂直交通需要外,还要考虑保障病人安全,能满足紧急运送病人的担架乃至较大型家具等需要。”

此外,规范中还写明,“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由二个及二个以上的住宅单元组成,且其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住宅单元未设置可容纳担架的电梯时,应从第十二层起设置与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联通的联系廊。联系廊可隔层设置,上下联系廊之间的间隔不应超过五层。联系廊的净宽不应小于1.1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00m。”

对此条款,规范作了说明,“在两个住宅单元之间设置联系廊并非推荐做法,只是一种过渡做法。在实际操作中,联系廊的设计会带来视线干扰、安全防范、使部分居室厨房失去自然通风和直接采光等问题,此种设置电梯的方法虽较经济、但属低水平。所以,理想的方案是设置两台电梯,且其中一台可以容纳担架。”

尽管新版《住宅设计规范》有两条有关要设置可容纳担架的电梯条款,但这两条均未以黑体字表明,而此规范的《前言》说明“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特种院:担架电梯无统一标准 造价类似普通电梯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院泉州分院、机电检验一室主任工程师杨华成告诉记者,由于《住宅设计规范》只是建议性条款,因而并没有规定担架电梯的标准尺寸,所以,全国也就没有统一的标准。

据杨华成介绍,目前住宅小区所采用的电梯承重量一般为825kg或1050kg的。若是1050kg的,按照电梯设计规范,其大小不超过2.4平方米,那么,若要容纳担架,与普通电梯设计成偏正方形的情况不同,担架电梯则必须设计成长方形。据其介绍,全国生产电梯的公司中,并非所有的公司均生产担架电梯,且各公司所生产的担架电梯尺寸也不尽相同。目前,日立电梯公司载重量为1050kg的担架电梯中,有1.1mx2.1m和1.3x1.9m两种规格,而通力电梯公司的担架电梯却只有1.1mx2.1m这种规格。据这两家电梯公司介绍,在泉州,他们生产的担架电梯还未安装过。

向几家电梯公司咨询过后,杨华成介绍说,若担架电梯尺寸在电梯公司的设计标准内,其造价跟普通电梯差别不大。所以,房地产公司若有意设置担架电梯,可提前跟电梯公司沟通,按电梯公司推荐的尺寸来设计图纸,“井道设计前要先订下担架电梯规格。”他说,新楼盘有的虽然在2012年8月1日投建,但有可能其设计和备案是在新版《住宅设计规范》之前,所以未将设置担架电梯的要求考虑在内。同时,他也表示,“现在的电梯以方形为主,具有进出方便、美观的特点,但是,在美观、好用的同时,我们也要适当兼顾病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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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电梯
稿源: 泉州网-泉州晚报  编辑: 林丽娥林丽娥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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