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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正式揭牌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4-07-10 09:34
  

  晋江新闻网7月10日讯  继晋江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年初成立,快撤、快处、快赔一站式服务的运作模式得到群众的充分肯定后,昨日,晋江又一便民利民新举措———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正式揭牌成立。

  调处中心位于晋江交管大队一楼,整合交警、法院、司法、保险、医疗等资源,主要负责事故处理中队死亡类案件、辖区交管中队初次调解未成功案件等的调解工作,实现调解、理赔、诉讼“一站式”服务。

  调处中心设立了交通警察、交通法庭、仲裁委员会、人民调解员、保险公司理赔服务岗等,目前,人员主要由交管大队3名民警,法院4名法官、2名书记员,中保等保险公司相关人员组成,现拥有人民调解员3组6人。

  试运行一周多受理案件59起

  事故调解中,人伤案件最难处理。调处中心有关负责人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调处中心一般进行两次调解,两次调解后确定无法通过调解方式处理的,引导当事人走诉讼程序。如仍有调解希望的,将继续调解。

  “我们的工作就在中队与法院之间,如果这一步成功,就会省去很多麻烦,解决很多矛盾。”该负责人指出,中心将力争使交通事故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

  据了解,自7月1日试运行以来,调处中心共受理案件59起,其中,法院立案23起,财产保全6起,调解30起,达成调解协议9起,其他21起仍在调解中。中心成立后,法院涉及交通事故民事诉讼部分都将在中心的交通法庭审理。

  优势:统一标准先行支付

  据介绍,经法院、交警、保险等单位多次沟通,中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晋江本地实际,参考本地普通公务人员出差补贴,统一了如住宿费、交通费、误工费等项目的赔偿标准,“这样可以省去当事各方及相关部门的不少麻烦。”中心负责人表示。

  该负责人还指出,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当事一方无钱支付另一方的医药费,但车辆有保险,中心便会启动“先行支付”功能,当事一方只要提供车辆及保险有关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医药清单、医院疾病证明等相关材料,保险公司就可以按照事故责任比例先予支付部分医药费,这样一方面可以保证事故伤者得到及时治疗,一方面可以更好地缓解社会矛盾。(记者_齐玉波 通讯员_蒋巧玲)

标签:交通事故|调处中心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邓驯邓驯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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