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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区广场舞相继签订"文明公约"

www.ijjnews.com   泉州网-东南早报  2014-06-30 08:45
  
作为泉州市区最大的一座开放式公园,西湖公园内活动的群众团体就有10个、近500人,这些团队大多是来跳广场舞的。

在市工人文化宫跳广场舞的人们

工人文化宫

禁自带音响 统一播放舞曲

过去常去市工人文化宫的人都知道,文化宫休闲路上有三支热情的广场舞队伍,但音乐常常不那么和谐,这一曲那一曲,一曲高过一曲,最后就是混杂在一起显得嘈杂;如今去文化宫的人都会看到,广场上统一播放着音乐,三支队伍跟随音乐旋律欢快地舞动。

原来,为了规范管理广场舞,泉州市工人文化宫开始试行“活动公约”,三支队伍飙歌竞舞的场面将不再。

市工人文化宫主任颜昱介绍说,“活动公约”的主要内容是对广场舞实行定点区域、定时、限制音量管理;外来活动人员不可自带高音喇叭等音响播放器,由文化宫工作人员统一播放舞曲。“广场舞活动时间限定每晚7:00-9:30,地点限定于文化宫休闲路、乡音广场。”

如今晚上常到文化宫跳舞的三支广场舞队伍,总人数逾百,“文化宫专门配置了三个音箱,统一播放广场舞音乐,针对三支舞队经常使用不同的舞曲的情况,我们先把三支队伍的舞曲刻录起来,再由夜间值班人员交叉轮流播放。”颜昱说,“我们从6月12日开始试行‘活动公约’,每晚安排两名值班人员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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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泉州市|公约|广场舞
稿源: 泉州网-东南早报  编辑: 林丽娥林丽娥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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