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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出台危房翻建“新规” 建筑占地不得超150㎡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4-06-18 07:54
  

  无权属房屋可申请“转正”

  记者还了解到,由于历史原因没有权属证明的危旧房也可“转正”了。《规定》指出,改造翻建中属1987年1月1日前建成的无权属证明的危旧房屋,其土地界址清楚、无纠纷的,且经公示后无异议的,其权属确认程序按照《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无权属来源证明危旧房就地改建土地权属认定的通知》进行申请补办土地权属手续,申请人应对改造前的房屋进行测量、拍照确认,作出土地和房产权属改造前的承诺,批准改造手续不作为判定权属的依据,改造后如发生权属争议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弱势群体有扶持  成片改造有奖励

  根据《规定》,晋江将建立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平台,补助成片改造项目涉及的低收入弱势群体(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春风计划四帮四扶”重点帮扶家庭、二女户、残疾人申请石结构及危险房屋改造,分别由民政、计生、残联部门给予相应的补助。此外,石结构房屋改造项目,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对于成片改造中拆除改造石结构房屋100户以上并符合条件的,晋江推荐申报为省级重点扶持造福工程集中安置区,纳入省级项目建设的集中安置区,省级财政以奖代补方式,每个补助10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石结构房屋改造纳入棚户区改造项目,享受棚户区改造项目统一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和中央省级城市棚户区专项资金补助政策。对纳入新村建设成片改造项目,在基础设施和配套资金给予重点支持,市、镇(街道)优先安排新农村建设点计划,晋江市政府以奖代补方式,按每户1万元标准作为成片改造配套设施建设资金。成片改造应在镇、村规划的指导进行编制设计方案,规划设计费按镇区50%、农村100%进行补助,建筑设计费按每平方米5元进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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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危房|翻建|新规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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