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车软件泄密 网友投诉遇的哥微信“求交友”
【网友反映】
用“滴滴”打车被的哥“信骚扰”
打车软件带来便捷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问题。日前,厦门网友“尕熏”使用滴滴打车后,司机利用联系电话,试图加她微信与她攀谈。记者调查发现,打车软件或成为信息泄漏的新渠道。
前几天,网友“尕熏”的手机微信收到一位好友请求。“尕熏”以为是朋友,就通过了请求,并询问对方是谁,但对方不吱声。
之后,这名陌生人主动与她打了招呼,说“美女,我们认识啊!”当“尕熏”问对方是哪位,对方只说出了一个地名。“尕熏”感到很奇怪,因为那天她打车回家陪家人吃饭,并没有接触到外人。后来对方才说,是在车上认识的。
这下子,“尕熏”才知道对方竟是自己使用滴滴打车召唤的出租车司机。“真是太吓人了,对方时不时打招呼,让我感到很不舒服,以后再也不敢用打车软件了。”
【潜在危险】
被电话骚扰还可能被跟踪
除了使用打车软件被电话骚扰外,更有人被跟踪骚扰。有媒体报道,合肥一名女网友使用打车软件招来出租车后,在车上被的哥频频搭讪,对方先夸她有气质、长相好,接着打听个人情况。过了几天,这名女网友突然收到一条短信“美女才下班啊?刚看到你在奥林花园小区门口。”接着,又一条短信发来,上面写着“前两天我还载你回家呢,就是想找你聊聊天。”女网友这才想起来,对方是的哥。
记者日前从市运管处了解,目前还未接到这方面的投诉。但事实上,使用打车软件可能造成的信息泄漏确实令人担忧。的士司机不仅可得知乘客的电话,甚至可能得知乘客的住址、工作地点等基本情况。
网友“尕熏”的遭遇,实际上有不少人都经历过。记者以打车软件信息泄漏的关键词进行搜索,发现全国各地都有类似的情况发生。
重庆一名大学生使用滴滴打车后,结果遭到的士司机的数个电话恶语相向。另一名北京网友用软件打车时,司机跟她相谈甚欢。下车后就接到司机打来的电话,说要把儿子介绍给她。
【记者调查】
司机按下拨打键乘客手机号被存
那么,个人的信息是如何通过打车软件泄漏的呢?记者使用滴滴打车进行试验,在输入目的地发出用车信息后,很快就有司机抢单。随后,司机打来电话,询问记者的位置。
上车后,记者询问司机,是否能通过软件查看到电话号码。这名司机表示不行,但是有个联系的图标,他拨打后,电话号码也储存在手机的通讯记录里。
记者接着询问司机是否通过客人的电话建立过私人联系,对方表示从来没有。
就此问题,记者联系了一家打车软件的客服人员,他说,软件本身是不会泄露乘客手机号码,乘客提交打车申请后,由附近的出租车司机抢单,抢单成功的司机第一次拨打乘客电话联系时,是使用软件拨打的,上面只有一个拨打键。
尽管软件对双方的电话号码都进行了处理,但难以阻止电话号码被自动保留在通讯记录里。而不少人的手机号码都与微信等通讯工具进行绑定。信息泄漏的情况不仅很难避免,如果没有对微信设置权限,甚至在不需要加为好友的情况下,司机还可以查看最近的十张照片。
市民王女士告诉记者,正是因为担心个人信息泄露,她一直拒绝使用打车软件。“比如我从我家打的,司机不仅知道我的手机号码,还知道我家住哪。万一这些信息被有些人利用了,那就危险啦!”
滴滴打车相关负责人表示,如何保护客户的隐私一直是打车软件公司探讨的领域。目前正在技术上想办法,如要不要考虑在订单生效且没有投诉的情况下定时删除订单。线下的处理则更为灵活,如果乘客遭遇不愉快的用户体验可向公司投诉,工作人员会进行沟通处理。
不过,对于通讯记录里储存的手机号码,该负责人表示,虽然软件一直在改进,但这类问题目前还没办法解决。
【提醒】
保护隐私应注意微信使用
使用打车软件,如何保护个人信息?有网友建议,尽量不使用手机号码注册微信号,并且关闭陌生人看朋友圈的权限。如果有陌生人提出好友申请,应先验明身份。此外,乘客在出租车上闲谈时,也应尽量避免泄漏个人的信息,最好是走到离家有一定距离的地方再打车。
【对策】
遇到骚扰可投诉或报警
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表示,遇到被的哥骚扰,当事人可以对骚扰号码进行屏蔽,并向出租车公司反映,要求公司对司机的行为进行制止或处罚。从法律层面,的哥的骚扰行为已构成侵权,乘客可先口头警告,如果情节严重,的哥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乘客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对行为人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背景】
打车软件出招吸引客户
快的打车近日宣布,从6月11日零点起在全国范围内推出新一轮“打车返代金券”活动,为期一周。而在不久前,滴滴打车也启动了“打车送红包”活动。两大打车软件推出这些举措还是为了保持住客户数量。
- 晋江法院开通全省首家APP、泉州首家微信平台2014/06/13
- 烧钱大战重燃 快的打车软件重启补贴最高补10元2014/06/12
- “朋友圈”也会坑人没商量 揭微信六大骗术2014/06/11
- 微信打击“集赞党” 泉州微商点赞2014/06/10
- 晋江26岁男子扮高富帅微信陌陌约网友 见面骗钱骗手机2014/06/0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