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泉州破获跨国电信诈骗案 32名龙岩连城籍诈骗团伙被押回

www.ijjnews.com   泉州网-东南早报  2014-06-05 09:25
  
藏身印度尼西亚打诈骗电话,在台湾省转账取款,假冒公检法公职人员诈骗。

+591110来电 泉州一女子被骗126万元

■假冒公检法人员,诈骗电话来自印尼,钱款在台湾被取走

■283人上当,被骗数百万元

■32名龙岩连城籍诈骗团伙成员,被警方全部抓获

泉州破获跨国电信诈骗案 32名龙岩连城籍诈骗团伙被押回

(樊云均/制图)

泉州破获跨国电信诈骗案 32名龙岩连城籍诈骗团伙被押回

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押出机场

藏身印度尼西亚打诈骗电话,在台湾省转账取款,假冒公检法公职人员诈骗。丰泽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昨日向媒体通报,在省公安厅刑侦总队的统一部署下,泉州市、丰泽区两级公安机关近日抓获32名龙岩连城籍诈骗团伙成员,成功摧毁这个藏身境外的诈骗团伙。

目前,该诈骗团伙已经交代,他们共骗了283人,诈骗钱款数百万元。其中,泉州一女子被骗126万元。

□泉州网-东南早报 记者 陈明华 通讯员 郭锦火 黄颖鹏文/图

“警方”来电 女子被骗126万元

据丰泽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经办民警介绍,今年3月8日下午3时许,在泉州一单位上班的李女士突然接到一个号码显示为+591110的陌生来电。对方自称是福建省公安厅的民警,他说李女士涉及一起涉毒洗钱案件,等一会儿具体办案的北京警方会与她联系。

李女士有些慌张了,她辩说,自己一直在泉州工作,可能是嫌疑人冒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办案民警”很详细地为李女士做了笔录,记录下李女士的银行账户、股票投资等资金信息。做完笔录后,“办案民警”很快再次来电说,他们已经对李女士上网通缉,通缉令已经发在某某网站。

“办案民警”要求李女士将名下所有资金转入由检察机关提供的“国家金融保单”账户,涉案的200多万元都要转进去,等他们办理完案件,核实完具体情况后,这笔钱将还给李女士。第一次,李女士将自己的45万元积蓄,全部转入对方账户。从3月8日到10日,“检察官”多次联系李女士,以各种理由,要求李女士将涉案的200多万元全部转入指定账户,并称这些钱结案后会还给她。

自己的钱被骗光,李女士只好到处筹钱,几十万元、几十万元地借。到3月10日,李女士分6次,总共往对方提供的3个账户上汇款126万元钱。由于李女士的行为异常,她的同事觉得不对劲,拉她到丰泽刑侦大队报警。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判断李女士上当了。

民警调查 诈骗电话从印尼打来

经办民警调查发现,李女士分多次将126万元汇入嫌疑人提供的3个银行账户。但这些钱,进入这3个账户后,仅仅几分钟时间,就被人通过网银转走,然后取现,取款的地点都在台湾省。

民警调查嫌疑人拨打李女士电话时,发现这些显示为福州、北京等地的电话号码都是从印度尼西亚马浪打来的。由此,经办民警确定,嫌疑人作案地点没在国内,落脚点分别在印度尼西亚和中国台湾省。

经过侦查,民警发现今年2月份以来,一批龙岩连城县人分多批次陆续到印度尼西亚马浪。经过进一步调查了解,民警将嫌疑目标锁定在以杨某祥为首的一伙30多名龙岩连城人身上。

5月17日,专案组民警在厦门机场将杨某祥等6名嫌疑人抓捕归案,加上之前回国的20多名嫌疑人,一共有32名龙岩籍诈骗团伙成员落网。

杨某祥今年37岁,据其交代,他此前在厦门江头打工时,遇到一批境外从事诈骗的人,并从他们身上学会诈骗的手段。

据民警介绍,嫌疑人杨某祥给他的手下月薪基本工资5000元钱,诈骗得手后,还按照贡献第一线(一般为新人,打第一个电话,冒称“省公安厅警察”)诈骗者,可以抽取5%的提成;第二线(北京“办案民警”)、第三线(北京“检察官”)可以抽取8%的提成。

283人上当 涉案值数百万元

收网行动总共抓获该诈骗团伙杨某祥等32名犯罪嫌疑人,其中6名女子,他们都是亲戚、朋友关系。

该诈骗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他们分为通话组、取款组、网络技术保障组。其中,通话组和网络技术保障组藏在印度尼西亚,取款组躲在中国台湾。该团伙以杨某祥等人为首,以老带新,在境外同吃、同住、同行,统一培训,还有专门用来诈骗的剧本。

为了让诈骗显得更逼真,嫌疑人使用高科技手段,利用网络技术可以随意伪装自己的电话号码,例如将自己的电话号码伪装成,福建省公安厅的591110和010开头的北京市公安局平谷分局刑侦大队号码。

目前,落网的嫌疑人交代,他们共诈骗受害者283人,涉案金额达数百万元。其中,单笔诈骗最大数额的,就是诈骗李女士的126万元。除了李女士外,泉州还有多位市民被骗。

标签:龙岩|团伙诈骗
稿源: 泉州网-东南早报  编辑: 林丽娥林丽娥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