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联通举办户外促销活动 卖的手机卡有的竟有主
工商执法遇阻,记者探访遭威胁,被要求删除照片
所谓的有奖促销吸引众多路人
□早报记者李菁胡彦明通讯员杨思默文\图
本月早报报道《交话费获iPad反悔得赔场地费?》(详见5月8日A13版),在市区钟楼以联通公司名义举办的户外促销活动中,抽奖获得免费赠iPad名额的市民必须先缴纳1200元,若想取消交易,还得赔偿活动主办方600元场地费。
至今鲤城区12315投诉台多次接到与该活动有关的投诉。经过调查,工商部门发现该主办方从未获得联通公司的授权,而其销售的手机卡早已登记过个人资料。
市民手机卡售前已实名登记
“充值1200元话费,既送手机卡还送平板电脑,我就停下来想要碰碰运气。”不久前,市民王先生经过市区钟楼时,被活动主持人的推销词吸引住了。
据王先生反映,当时聚集在活动台下的市民有20多位,几乎人人都拿到了抽奖号码。王先生“幸运”地获得了平板电脑,但是办理手机卡时他产生了疑问。活动现场的工作人员并没有要求他提供身份证等个人信息,也无法提供销售合同及其他业务办理单据。手机卡实名制度实行已久,这些卡到底有没有问题呢?
经过一番追问,王先生发现这些手机卡在销售前早已登记在他人名下,活动主办方建议他以后再到营业厅办理更名业务。手机卡需预存话费1200元,如果登记在他人名下,这笔话费是否会出问题?王先生认为,活动主办方很可能是打着联通的名号欺骗消费者,他立刻拨打12315投诉。
王先生并不是第一位对活动主办方产生疑问的市民,记者从鲤城区工商局了解到,在短时间内一共有4位市民对活动进行投诉。
部门主办方未获官方授权
鲤中工商所的执法人员随即进行调查。经过初步调查,执法人员发现活动主办方并未获得联通公司授权,其提供的其他授权书及营业执照等复印件也真假难辨。执法人员还发现主办方销售有主的手机卡的问题。
该活动主办方自称经过“晋江联通公司”授权举办活动,但只能出具某品牌平板电脑代理销售的授权书。另一份署名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集团客户部”的授权书复印件上,印章却是“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泉州拓展部”。随后主办方又提供了“福建宋氏投资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但是,当执法人员要求主办方提供授权书和营业执照原件及联通公司客户办理相关合同手续时,主办方的工作人员突然发火了,立刻叫来几名外形彪悍的人员,对执法人员进行恶言恐吓,阻挠执法。在公安部门共同执法之下,活动主办方仍不愿与消费者签订具体销售合同。
工商部门从联通公司了解到,对方并未授权该主办方举办任何户外促销活动。另外,主办方销售有主的手机卡,在未签合同的情况下让消费者预存话费等行为,也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探访记者拍照遭威胁
昨日下午,虽然下着大雨,该活动仍在举办。主持人依旧卖力地在台上推销手机卡等产品,并向现场消费者赠送一些小礼品。
记者取出相机拍照时,三名彪形大汉立刻围上来,质问记者是哪里的,到底要干什么。记者说只是路过,好奇停下观看,他们却不依了,态度强硬地威胁记者必须马上删除照片,记者匆忙离开现场。
周边居民告诉记者,活动主办方已经连续一两个月在此举办活动,现场音响很吵,深受其扰。“仔细听他们的内容,就知道他们是在忽悠消费者,可是还是有很多路人被吸引。”住在钟楼附近的市民蔡女士说。
提醒欺骗性有奖销售“横行”
鲤城区工商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如今举办抽奖活动的商家很多,把活动搬到户外吸引路人的商家也不少。但是,部门对户外促销、商场及其他商超举行的抽奖活动的监管存在一定难度。目前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举行抽奖活动的商家必须向有关部门提前备案。另外,部门也没有权力提前对奖券、奖品兑换等情况进行审查。
根据《关于禁止有奖销售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经营者举办有奖销售活动,应当向购买者明示其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种类、兑奖时间、方式等事项。属于非现场即时开奖的抽奖式有奖销售,告知事项还应当包括开奖时间、地点、方式及通知中奖者的时间、方式。经营者对已经向公众明示的事项不得变更。在销售现场即时开奖的有奖销售活动,对超过500元以上奖项的兑现情况,经营者应当随时向购买者明示。违反上述规定,均视为欺骗性有奖销售。
显然,冒充联通公司举办活动的商家并未事先向消费者明示兑奖情况,已经构成了欺骗性有奖销售。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不要被“免费”两字迷了眼,在没有弄清抽奖活动具体细节的情况下,千万不要因贪便宜而掉进促销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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