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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峰尾镇联岩村支书林贤兰公款娱乐消费被撤职

www.ijjnews.com   泉州网  2014-04-28 10:19
  

  泉州网4月28日讯据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福建省纪委当日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建瓯市瓯宁街道副科级干部兼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征迁办副主任张道旺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3年10月2日,张道旺在一酒店为儿子操办婚宴,宴请与其业务相关人员23人,违规收受礼金计11000元。建瓯市纪委给予张道旺党内警告处分,所收礼金予以收缴国库;建瓯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免去其征迁办副主任职务。

  2.秀屿区埭头镇司法所所长谢飞雄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3年9月13日,省暗访组督查干部签到及在岗在位情况,发现谢飞雄在上午签到时,将下午的签到表一并签完。秀屿区监察局给予谢飞雄行政警告处分。

  3.泉港区峰尾镇联岩村党支部书记林贤兰公款娱乐消费问题。2013年11月30日,林贤兰利用公款到KTV娱乐消费2100元,调查中还发现其他违纪问题。泉港区纪委给予林贤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责令其承担相关费用。

标签:公款消费|撤职
稿源: 泉州网  编辑: 邓驯邓驯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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