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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公安局三领导被撤职 涉事民警被依法批准逮捕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3-08-24 10:33
  

  综合新华社记者从河南安阳市纪委获悉,根据“摔婴案”调查结果和相关责任人所犯错误事实,23日,安阳市、林州市纪检监察等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决定给予林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魏书平留党察看两年(党内职务自然撤销)、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林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杨承栋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林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苏祥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7月18日晚,林州市公安局民警郭增喜饮酒后,在一家KTV门口遇见一对抱着7个月大婴儿的夫妇。在没有任何争执的情况下,他将婴儿夺走高举过头摔在地上。

  然而,在长达一个月的时间内,这起恶性案件的涉案民警郭增喜只被关了禁闭,却没有受到任何法律制裁。

  8月17日,此事被媒体曝光,引起社会强烈关注。8月18日晚,安阳市公安局党委决定,对林州市公安局局长、政委、党委副书记三名主要领导停止执行职务,接受组织调查。

  8月19日,河南省公安厅就“摔婴案”明确指出,这是一起严重侵害群众利益、败坏公安形象、性质恶劣的刑事案件,必须依法严肃处理;对林州市公安局在案件发生后既没有依法办案、也没有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等严重失职行为,必须严格追究责任。

  8月23日,安阳市、林州市纪检监察等部门对三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又讯记者从河南省安阳市委宣传部了解到,22日,河南林州“民警摔婴案”犯罪嫌疑人郭增喜,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同日,纪检监察机关决定给予郭增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标签:林州|公安局|民警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王华峰王华峰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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