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主流媒体看晋江 >>正文

晋江供销社现象追踪:央广网报道晋江供销社现象

www.ijjnews.com   泉州网  2014-04-25 09:29
  

  泉州网-泉州晚报讯 4月23日,央广网(中国广播网)在国内新闻的地方新闻版块中刊发《福建晋江供销社62年践行群众路线创新服务“三农”》。文章中写道“晋江供销社62年来,坚持贯彻服务‘三农’的办社宗旨,通过与农民的面对面接触、交流,了解他们的生产和生活,听取他们的意见,掌握真实、鲜活的社情民意,拉近干群距离。在‘晋江模式’之外,成就了‘晋江供销社现象’。”

  从3月28日起,泉州晚报报报道的《晋江供销社现象》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晋江供销社现象》讲述了晋江供销社员工几十年来接力照顾两名非亲非故的老人以及晋江供销人服务“三农”、互助互爱,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事迹。报道一经推出就被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福建·群众路线网、中国经济网、网易新闻等国内众多知名网站转载,引发网友热议。

  4月3日,泉州市委书记黄少萍充分肯定晋江供销社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鲜活榜样,要求全市认真学习先进事迹,推动我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持续展开。

  4月13日,福建东南卫视新闻频道播出晋江供销社专题报道。

  4月14日,中央文明办主办的中国文明网刊发本报特别报道《晋江供销社现象》,并被放在首页“要闻”部分的显著位置。

  4月17日,《福建日报》在头版显著位置刊发通讯《因为有爱所以友爱——晋江供销社半世纪践行爱心善举侧记》,并在配发的采访手记提到,“晋江供销社的先进事迹,看似没有惊天动地之举,但正是那些朴实的善举,打动了越来越多的人,并让爱传递。”(记者许雅玲 石伟琴)

标签:晋江供销社
稿源: 泉州网  编辑: 邓驯邓驯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