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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名都城”收取239万水电燃气初装费被调查

www.ijjnews.com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2014-04-23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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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晋江晋兴御园小区近400户业主被开发商要求交纳3000元/户的燃气初装费。开发商晋兴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并不知道相关部门有出台规定“要求不能收取燃气初装费”,但承诺尽快给业主们一个答复。晋江市发改局物检所工作人员表示,开发商确实不该收取燃气初装费,并介入调查此事。当月23日,开发商决定为所有业主办理退款。

在海都报报道后,南安官桥祥福豪庭向业主承诺,不再收取原本在交房时要求收取的水电初装费等违规收费项目,已收取的将退还业主。

●2013年3月,有消费者投诉称,南安市梅山镇锦绣山庄小区,业主需交1600元的水电初装费,才能顺利办完交房手续。经现场了解,南安市物价局叫停了开发商的违规收费行为。

●2014年3月,泉州工商通报一起侵权典型案例,楼盘开发商利用格式合同,违规收水电初装费。2013年4月,根据消费者投诉,安溪县工商局发现,某集团公司在办理商品房交房手续时,强制要求购房者缴纳不应当收取的水表初装费、电表初装费和燃气初装费等费用,属于利用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安溪县工商局对由此引发的纠纷进行调解后,责令该房地产公司退还不应收取的费用,并对其违规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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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收取|水电|燃气初装费|调查
稿源: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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