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10种紧急情况小区可用公维金 无需再经过2/3业主同意

www.ijjnews.com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2014-04-23 10:15
  

公维金(图片来自网络)

东南网4月23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曾小琴)外墙脱落、电梯有故障不能使用、屋顶外墙出现严重渗漏等10种紧急情况,小区可使用公维金进行维修、更新、改造,无需再经过三分之二相关业主同意。省住建厅出台的《关于紧急情况下使用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将于5月1日起实施。

昨日,记者从泉州市住建局获悉,目前市区东南苑、运通大厦、盛世天骄、太平洋花园等10多个小区,已申请了公维金的使用。从申请情况看来,大部分用于电梯故障维修和小区智能化改造等。

对于《意见》的出台,业内人士直称,这是公维金的一场破冰之旅,给紧急情况下公维金的使用“松绑”,是利民便民的举措。针对紧急情况下使用公维金该如何监管、物业先垫付的资金业主不认账怎么办等焦点问题,海都记者邀泉州住建局相关人员和长期关注这一领域的律师进行解读。

焦点1

维修费用花多少谁说了算?

记者走访了中升雅园、冠亚城市花园、福新花园城等多个小区,不少业主提出疑惑,此前小区共用部分需要维修、修缮,都要先报送维修方案、报价,并经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尽管程序繁琐,但至少业主心里有数。

根据《意见》,紧急情况下物业公司可先行修缮,有业主担心整个维修工程未进行充分评估,要是有个别物业公司或是施工队伍从中作假,如维修后虚报维修费用,又该如何监管?

对此,泉州市住建局相关人员称,即使是紧急情况的维修、更新改造前,物业公司都需报备。物业管理区域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维修、更新、改造前,将所发生的紧急情况通知业主委员会,业委会要给予配合;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应将所发生的紧急情况通知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同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并报送所在地市、县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其中,对于发生屋顶、外墙出现严重渗漏的紧急情况,还应公示、报备维修改造方案。如业主对维修、改造工程有异议,可向住建部门投诉并进行核实。

[1]  [2]  下一页  尾页
标签:紧急情况|公维金|业主
稿源: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