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主流媒体看晋江 >>正文

团伙跨省贩毒售毒 主犯行踪诡秘住宿开多间房

www.ijjnews.com   东南快报  2014-04-21 11:23
  

团伙跨省贩毒售毒 主犯行踪诡秘住宿开多间房

侦查人员发现阿乐踪迹

□本报记者翟星理文/图  一个是即将结婚的准新郎,一个是退伍军人,他们的人生道路原本无限光明,却因为毒品而毁了一生。

广东汕尾人朱某华和福建晋江人陈某芳,近年来在福建与广东之间编织了一张繁密的贩毒、售毒网络,企图利用广东毒品在福建晋江建立市场。2012年6月28日,这个跨省贩毒售毒网络被泉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摧毁,主犯朱某华、陈某芳于2013年9月29日被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为死刑,两人提出上诉。2014年3月19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终审判决结果,朱某华、陈某芳被改判死缓。

村访获悉“毒情”中间人牵出大毒枭

2012年2月,泉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侦查员按照惯例,前往晋江一些农村地区排查“毒情”。

走访过程中,晋江当地村民反映一条重要线索:一名绰号为“阿乐”的广东籍男子近期在晋江吸毒人员之间名气颇高。在村民口中,“阿乐”是当地一个重要的毒品卖家。

禁毒支队侦查员随即展开外围摸排。根据外围调查结果,当地一名绰号为“黑人”的男子与“阿乐”交往频密,而“黑人”曾经出现在泉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以往侦破的涉毒案件中。

根据以前掌握的线索,侦查人员找到“黑人”。“黑人”见到禁毒支队侦查人员之后十分紧张,顾左右而言其他。但是面对侦查人员出示的种种证据,“黑人”终于交代:自己确实是在晋江地区贩卖毒品,“阿乐”正是他上家陈某芳的重要合伙人。

据“黑人”交代,近年来,广东汕尾人“阿乐”与福建晋江人陈某芳合作,从广东地区购入毒品,再运输到福建晋江地区加价出售。其中,“阿乐”长期居住在晋江,负责从广东“进货”、“接货”,然后由陈某芳发展晋江本地的“下线”,将毒品流入晋江地区。

据此,泉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于2012年3月6日开始对此立案侦查,代号“3·6”案件。

假扮摩托车司机找到嫌疑人该案被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

根据前期掌握的线索,禁毒支队研判:“阿乐”是这起跨越闽粤两省的贩毒售毒案的进货方和中转方,通过“阿乐”,警方极有可能牵出“阿乐”在广东毒品交易的同伙和在福建晋江的下家,从而完整地打掉这个团伙。因此,“阿乐”被泉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列为重点嫌疑人。

根据“黑人”等人提供的线索,侦查人员守候在“阿乐”可能出现的地方,并在一天晚上发现了他。为了摸清“阿乐”在晋江的居住地,侦查人员化装成摩托车司机,并成功诱使“阿乐”上车。

侦查人员发现,“阿乐”十分狡猾,具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阿乐”将福建晋江的住址选在比较偏僻安静的地方,对陌生车辆十分警惕。平时,“阿乐”深居简出,即便需要外出居住,也会同时在一家酒店或宾馆中开多个房间作为掩护。

在对“阿乐”进行侦查期间,“阿乐”操作了多起跨越闽粤两省的毒品交易案。通过技术侦查手段,禁毒支队发现,“阿乐”构建了一个完整的贩毒售毒网络:“阿乐”在广东的同伙“阿远”等人负责进货,转手卖给“阿乐”。“阿乐”再将“货物”转卖给陈某芳,并最终通过陈某芳发展的马仔们流入晋江市区及周边几个县。

考虑到此案横跨闽粤两省、毒品交易数量巨大、涉案人员数量多且关系复杂,泉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将此案上报至公安部。经公安部批准,此案被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

跨省追毒连续跟踪3日狡兔三窟终被抓捕归案

摸清“阿乐”贩毒售毒网络之后,禁毒支队开始布局收网。一组侦查员前往广东,准备对“阿乐”的同伙“阿远”实施抓捕。

通过技术手段,侦查人员确定了“阿远”经常驾驶的车辆的车牌号。但是,“阿远”行踪诡秘,想要找到他并不容易。

连续几天扑空之后,侦查人员终于在2012年6月25日锁定了“阿远”,并对其进行了连续3天的跟踪。这3天,“阿远”先是在广东陆丰等地漫无目的地驾车游荡,然后又多次往返于陆丰、汕尾等城市之间。

在一次跟踪中,“阿远”把车开到了一个小村庄,并在村子里走走停停,这不禁让侦查人员愁上心头:是不是被发现了?但仔细观察之后,“阿远”似乎没有逃跑的迹象,但是外出时更加谨慎了。连续几天,“阿远”都选在凌晨三四点钟独自外出。

同时,禁毒支队其余侦查人员在福建泉州地区也正对“阿乐”、陈某芳等人严密监控,只等他们交易毒品时一举收网。

2012年6月28日,交易终于开始,“阿远”驾车携带毒品,从广东赶往福建方向。但就在这一天,“阿乐”差点脱离侦查人员的视野。

原来,交易当天,“阿乐”在泉州市郊一处开发区内找到一家酒店,然后使用别人的身份证开了一个房间。之后,他并没有进入房间,而是直接离开了酒店。

不久,“阿乐”再次回到这家酒店,再次利用别人的身份证重新开了一个房间。为了不打草惊蛇,侦查人员秘密侦查,花了近两个小时才最终确定“阿乐”所在房间门牌号。

6月28日,这起由公安部督办的特大贩毒售毒案终于顺利告破,现场缴获K粉3千克、冰毒70克、麻古1000粒、涉案车辆2部、现金9万余元,“阿乐”、陈某芳、“阿远”等10人立即被刑事拘留。

[1]  [2]  下一页  尾页
标签:跨省|贩毒
稿源: 东南快报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