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国内国际 >>正文

浙江:献血20次以上 看病、游景点、乘地铁公交都免费

www.ijjnews.com   浙江在线  2014-04-17 15:03
  

浙江:献血20次以上 看病、游景点、乘地铁公交都免费

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的封面

昨天,19楼空间的一则帖子引起了不少关注。网友“faz057”叙述了自己拿着一本无偿献血荣誉证书上车,却被司机误当作逃票乘客的经历。

网友“faz057”说,他献血40多次了,马上可以领更高级别的荣誉奖了,但有一次持证上公交车,司机看过证后说,你这证能坐公交,那么以后结婚证也能坐了!全车哄笑。

网友觉得无地自容,在19楼上发问道:我做错了吗?

另一个叫“梁少侠”的网友也跟帖表示同感。“梁少侠”说,他也有这个证,但目前只在省血液中心附近的几路公交车上被允许使用。也询问过地铁部门,对方回应说要先和物价局协商。“我献血八年,献血量近2万毫升,当初献血也绝非为了今日的福利,既然出了这样的政策,到头来却是空头文件,心里真是憋屈难受……”

“梁少侠”所说的“政策”,是指今年1月1日施行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

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凭相关证件可以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诊免交门诊诊查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我们联系上两位发帖网友,他们观点一致,发帖主要是想提倡一下无偿献血风气,公交车那么多人,如果能看到因义务献血而享受福利这一幕,本来还是有示范效应的,没想到政策落实不及时,倒起反面作用了。

全省2万人杭州6000人献血20次以上但杭州只有约1500人申领了荣誉证书

我们从浙江省血液中心获悉,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分三个级别——金奖(献血40次以上)、银奖(献血30次以上)、铜奖(献血20次以上)。

获得这三种奉献奖的献血者,都可以申领一本红色封面的证书——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今年起开始实施的这项献血新规还说,获得铜奖即可享受三免(免公交、景点、诊查费)政策。

杭州有多少人献血次数在20次以上?

市献血管理中心王主任说,全省有2万人左右,杭州占近三分之一,有6000多人。

然而这6000多人中,申领荣誉证的,只有1500人左右,其余的人只有献血记录,并没有申领荣誉证书。

在杭州持无偿献血荣誉证

去所有公办医院看病、游览部分景点已可免费

乘坐公交、地铁免费还要再等等

杭州市献血管理中心认为,为这1500个人协调落实,让他们顺利享受献血福利,意义非常大。

目前在杭州,持无偿献血荣誉证到公办医院享受诊查费减免政策已经落实,市园文局的各个管理处也在逐步落实中,持证到大的景点游览已经可以免门票了。关于这一点,19楼网友“youex”跟帖证实:“我有这个荣誉证,前两天在植物园用过了,检票的大姐看了看就放行了。”

而市献血管理中心与公交、地铁等单位的协调还在进行中。王主任说,这个也能理解,杭州是省城,全省目前有2万人有资格申领献血荣誉证,“三免”政策真正落实的话,全省通用,由于牵涉人群和部门相对较多,在落实进度上可能存在滞后现象。“涉及到的单位有些是事业,有些是企业,每家有自己的运营制度,具体情况要具体协调、我们也比较着急,希望快报帮忙解释一下,这是个大事情,不仅仅是杭州1500人的事,对无偿献血的氛围都有影响,我们很重视,一直在跑……”王主任说。

我们从省血液中心了解到,目前已在公交、景区、医院对持证人全面实施免费政策的,省内还只有湖州、嘉兴和杭州的富阳等地。

有些公交司机自发为持证者亮绿灯

事实上,杭州已有部分公交车司机自发对部分持证者亮了绿灯。19楼网友“不想跑”就说:“我的证坐过公交车,可以用!”昨天下午,我们询问了多家公交分公司的相关人员。他们都表示,暂时还没接到相关通知。

有一家公交公司说,可能有些驾驶员看了献血荣誉证,觉得自己该做件好事吧,反正人数不多。事后,他们还可能自己补投几块硬币。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公交车队队长说,如果接到通知,他们肯定会放行的,可能集团公司还没协调好,他们一线操作也有实际困难。有些免费证件,不能像敬老卡一样做成免费IC卡,导致司机每天都会碰到不少假证。他自己就曾遇到一个乘客,飞快亮了一下结婚证就往车里走——想冒充同样是红本本的残疾证!

标签:无偿献血|公交|浙江
稿源: 浙江在线  编辑: 林丽娥林丽娥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