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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赞送礼:如同风中的承诺?

www.ijjnews.com   泉州网-东南早报  2014-03-10 10:47
  

律师:商家不兑现承诺要承担违约责任

核心提示

微信朋友圈正逐渐成为发布广告、促销的重要地带,而集赞送礼、点赞有奖作为商家在微信朋友圈中进行的新兴营销模式,也大行其道。然而,收集“赞”获到礼品的并不多,“集赞族”往往遭遇商家以“礼品已送完”、“预约已满”等为借口而不兑现承诺,或者随意更改服务、送的礼品价格没有承诺的高等。律师提醒,商家不兑现承诺系违约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

□记者廖培煌 实习生王霁雯

集赞高手也被“忽悠”

家住中心市区刺桐路的陈小姐,喜欢在微信上转发商家的促销信息获取礼物。她集了一年左右的“赞”,发起了几十次集赞行动,得过10多个礼品,但也多次被商家“忽悠”过。

她说,一家电子销售商发起集赞送手机充电器活动,没有讲明赠送数量,只说某天上午10点开始领取礼物,送完即止。可当天9点多到达的陈小姐却被商家告知“充电器送完了,先到先得”。

还有一家家纺商家做促销发起集赞转发活动,声称集完80个赞可以免费获得一组四件套的床上用品。“商家没有明确截止时间和数量。”陈小姐说,她集完80个赞后赶紧过去,了解到自己是排在第三个完成赞的,但是商家却称,只限前两名可以获得。据理力争之下,商家送了她一套。等回家一看,这套在微信上宣传原价2000多元的床上用品,标签上的建议零售价仅有200多元。

集赞促销有“猫腻”

“只要您关注本公众号并在朋友圈累积获得28个赞,即可获得本公司送出的深港澳五天免费游,68个赞就送双人游!”这样的集赞送免费旅游的广告在微信朋友圈里出现不少,很多微信用户半信半疑地转发和点赞。

事实上,据不少媒体报道,微信中提到的旅行社根本没有开展类似的活动,这其实是商家为赚取转发量的一个大“忽悠”。

更多的商家精明地“打擦边球”,有的含糊其辞,有的事后更改规则。陈小姐和同样是“集赞狂人”的游小姐总结了商家集赞时常用的一些骗人伎俩。比如,没有显示活动截止日期,但有限定数量,等到微信用户集满商家要求的赞后,往往被告知“礼物发放完了”;有的含糊其辞,也不说明所送礼品的数量,等到影响传播出去了,人数超过了,再来更改说明,“只限多少人”;更有的没有外送礼物,集赞转发促销只不过是商家聚集人气和关注度的“噱头”,至于有没有人领到奖品,无从知晓。

不兑现承诺属违约行为

据了解,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3月15日施行。《办法》规定“本办法所称网络商品交易,是指通过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为网络商业活动监管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但《办法》中的规定比较原则,针对的仍然局限于严格意义上的传统买卖或者服务行为,微信点赞、微信交易等类似行为还无法纳入其中,难以适用。

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商家开展促销活动时制定好的规则,在活动开始后不应随意更改,对于符合促销条件却无法兑现承诺的,应被视为欺诈。

福建建达(泉州)律师事务所黄金涛律师说,在目前情形下,消费者若获得相关的证据,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将商家在微信平台发布点赞活动视为“要约”,商家不兑现承诺系违约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微信用户如果受到财产损失,可以向公安部门报案;如果商家存在虚假宣传、商业欺诈等行为,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当地工商部门投诉。

标签:承诺|商家|微信|促销|兑现
稿源: 泉州网-东南早报  编辑: 林丽娥林丽娥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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