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找酒驾车“碰瓷”勒索高额赔偿 三男子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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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记者 许小程 詹伟志 通讯员 陈莉莉
有人守在酒店门口,有人开车跟踪,寻找机会撞上酒驾的车辆,利用车主酒驾不敢报警的心理进行敲诈。日前,专找“酒驾”麻烦的彭某、李某杰、李某聪等人构成敲诈勒索罪,被石狮法院判刑。
找酒驾车“碰瓷” 索赔后分赃
李某杰与彭某在同一个工厂上班,2012年年底的一次闲聊中,他们认为现在酒驾抓得很严,一旦被抓到就会判刑。两人琢磨着可以利用这点发财,一起出去寻找酒后驾车的人,趁机撞他们的轿车,然后要求对方赔偿。因喝酒后对方一般不敢报警,他们就以此威胁高额赔偿,如果对方不赔偿就报警。
随后,两人一起到车行租车进行分工,由其中一人在酒店、大排档、酒吧等地蹲守,发现目标后就把轿车牌号和行进方向告诉驾车人,再趁机与对方发生碰撞。
彭某说,“对方如果能按照我们提出的赔偿金额当场赔钱也就算了,如果不行的话,我们就报警。有的会当场逃跑,第二天派出所会通知对方过来解决,因为对方理亏,也都要赔钱。每次赔钱后,我们都会先把车修好,剩下的钱进行平分。”
2012年年底一天晚上,彭某和李某杰一起开车在石狮某酒吧门口“埋伏”,他们发现一名喝酒的男子开车走了,立即追过去并撞上去,对方却跑了。彭某等人向石狮凤里派出所报警,警方查出这是辆套牌车。彭某等只好自己掏钱把车修好。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彭某在石狮某酒店门口发现一名喝酒的男子开了一部宝马车走了。他立即把车牌报给开车的李某杰,李某杰在石狮狮标附近撞了上去,宝马车主最终赔了4000元,修完车后他们每人分得1000元。
去年7月份,李某杰把弟弟李某聪也叫过来帮忙,三人一同协作。据悉,从2012年年底到去年8月份,三人共作案近10起,每次要挟对方赔偿的金额在4000元至6000元左右,事后每人可以分得10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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