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正文

“多地医生感染H7N9”是谣言

www.ijjnews.com   人民日报  2014-01-28 11:02
  

近日,微信和微博上出现“多地医生感染H7N9”的传言,引发人们对医院疫情防控能力及H7N9禽流感病毒是否会人传人的担忧。针对这些情况,人民日报“求证”栏目记者进行了采访。

多地医生感染H7N9?

【回应】 各地纷纷辟谣,所传地方均无医生感染H7N9

1月20日,上海市通报,浦东某医院医生张某某因感染H7N9经抢救无效死亡。此后,有关“某医院医生感染H7N9并死亡”的消息在多地传播,涉及天津、深圳,以及江苏一些城市。

针对相关传闻,天津市卫生局核查确定,信息不实,传言中提到的天津市人民医院和蓟县人民医院自今年以来均未发现与网络信息相符的死亡病例,也没有医务人员死亡。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表示,深圳并未出现“医生感染H7N9死亡”的情况。

“徐州四院张晓东医生昨天凌晨四点二十一分因H7N9死亡。”近日,这则传言在网上被大量转发。“有朋友给我打电话我才知道有这么一个传言,一开始感觉很可笑,没有在意;后来,不断接到朋友电话,我才知道事态严重。”徐州四院骨科医生张晓东在电话中对记者说。

南通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南通公安”辟谣称,近期有网民在微信、QQ、微博中散布“南通人民医院医生昨天凌晨四点二十一分因H7N9死亡!参与抢救的医生已被隔离……”此系谣言,对恶意制作传播谣言者,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H7N9会不会暴发疫情?

【回应】 人感染H7N9目前均为散发,发生大规模流行的可能性小

相关传言使网友担心暴发H7N9人传人的疫情。对此,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指出,2014年1月以来,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均为散发。截至目前,监测未发现病毒发生有公共卫生意义的变异。

专家认为,病毒的传播途径仍是由禽到人,春节临近,活禽运输、交易和消费更加频繁,我国内地将有可能继续出现人感染H7N9散发病例,但发生大规模流行的可能性小。

据了解,为进一步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制定了《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4年版)》。《方案》称,根据流感的潜伏期及现有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的调查结果,潜伏期一般为3—4天。传播途径不排除有限的非持续的人传人。目前,有个别家庭聚集发病现象,但尚无持续人际间传播的证据。

专家介绍,H7N9禽流感病毒不排除有限的非持续的人传人。在发病前1周内接触过禽类或者到过活禽市场者,属于高危人群。

中国疾控中心副主任冯子健研究员说,由动物病毒演变成人类病毒,需要病毒不断变异。对此,中国疾控中心密切关注,严密监控,每天要和有疫情发生的省份做视频联络,一起会商,实验室也一直在监控病毒的变异。

冯子健说,不管是从流行病学还是病毒学上,H7N9禽流感病毒目前还没发现有重要变异。重要变异主要指三个方面,一是传播能力,是不是更容易从禽感染人,是不是更容易人传染人。二是病毒毒力,是不是更强了,导致重症和死亡更高了。三是抗病毒药物的耐药变异。目前来看,变异最主要的三个方面没有发生新的变化。

据了解,国家卫生计生委已要求各地,进一步部署防控措施,完善治疗方案:要加强对一线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早期识别、重症与危重症救治能力;要做好疫情监测和信息报告工作,加强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开展对重点人群和外环境的监测。

记者采访的多地卫生部门都表示,将加强疫情监测和预防控制,发现疫情将第一时间公布。

(记者 王伟健 王君平 吕绍刚 朱 虹 白剑峰 本期栏目统筹:马 龙)

专家提醒:尽量避免接触活禽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传染病科副主任、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治小组成员梁伟峰介绍,秋冬春是流感高发的季节。目前全国整体的气候条件仍比较寒冷,对病毒的生存和传播比较有利。

专家介绍,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加强重症病例救治,注意中西医并重,是有效防控、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的关键。

中国疾控中心副主任冯子健说,希望公众尽量避免与活禽接触,特别是老年人等免疫力低下人群。尽量不要购买活禽,食用禽肉建议选择白条鸡、冰鲜鸡等产品。如果与禽类接触无法避免,应在接触后尽快洗手,做好卫生防护。一旦出现流感症状,应尽快就医。

(据新华社电)

标签:h7n9|禽流感病毒|谣言
稿源: 人民日报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