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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丢5000元货物赔500元 合理吗?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4-01-27 08:36
  
价值5000多元的货被物流公司运丢了,却被告知只能获赔500元。这样的结果,让晋江市内坑镇的张女士很郁闷。

  

    晋江新闻网1月27日讯 价值5000多元的货被物流公司运丢了,却被告知只能获赔500元。这样的结果,让晋江市内坑镇的张女士很郁闷。

  去年12月5日,张女士通过陈埭镇的飞跃物流公司寄了一批鞋材配件前往石家庄。当时,该批货物共分装成五件,投保金额共2500元,保险费是5元,运费是105元,但最后到达客户手中的只有四件货。张女士拿出一张当时的发货清单,只见上面详细列了十种货物,总价值8700元。她说,从客户的收货情况看来,丢失的恰好是其中最贵重的一件,价值5258元。之后,物流公司几番寻找,仍杳无音信。一个多月过去了,当张女士要求物流公司赔偿货物损失时,对方却说只能按照投保金额每件赔偿500元。“5000元的损失,只赔偿500元,实在令人难以接受。”张女士说。

  对此,该物流公司相关负责人陈先生坚持认为,根据物流单上的协议,只能按照张女士为货物投保的金额来赔偿,平均一件是500元;如果货物价值确实很大,张女士应该相应地增加投保金额。

  晋江市工商局12315投诉台工作人员颜晓帆告诉记者,按照200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47条规定,有保价的邮件丢失的,按照保价额赔偿;未保价的邮件丢失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运用到此次案例中,倘若张女士没有为货物保价,最高就只能拿到315元的赔偿金额。

  那么,日常生活中,托运人如何规避托运中的风险?颜晓帆建议,在寄送价值比较高的货物时,最好选择保价;看轻重缓急,货物不急的话尽量不要选在物流繁忙的时候托运;包装应该谨慎一点,易碎的物品或者需要特殊交代的要跟物流公司讲清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此外,福建晋贤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先树还提议,可以跟物流公司协商,事先在托运单上写下一句话协议,例如物品在托运过程中出现丢失、损坏的情况按照什么标准来赔偿,以避免事后纠纷。记者_柯明娇 文图

标签:赔偿|运丢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林丽娥林丽娥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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