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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烟花爆竹 乐了自己苦了厝边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4-01-13 09:14
  

  倡议:

  摒弃传统陈规陋习

  为维护城市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很多城市已对烟花爆竹燃放时间和地点做出明确规定。

  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屡教不改者将被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在日前举行的晋江全市“禁炮”工作会议上,晋江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特向市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的广大市民发出“远离烟花爆竹,倡导文明新风”的倡议。

  倡议指出,燃放烟花爆竹只能代表一种气氛,市民要突破思想障碍,破除旧俗陋习,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新颖、安全、低碳环保的庆祝方式,通过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取代燃放烟花爆竹的陈规陋习,从而树立文明和谐新观念,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风气,从而展示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的文明程度。

  根据初步估算,晋江市每年仅除夕夜燃放的烟花爆竹就要耗费数千万元,还不包括因此引发火灾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巨额的财政支出和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这与当今倡导的节约型社会理念格格不入。

  晋江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呼吁广大市民,请自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以实际行动营造健康、祥和、文明的节日氛围,争做文明新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

  记者_胡志法 柯雅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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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燃放|烟花爆竹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林丽娥林丽娥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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