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民生 >>正文

140箱烟花爆竹藏身民宅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3-12-20 08:32
  

  晋江新闻网12月20日讯 昨日,晋江市公安局开展社会治安整治“冬季攻势”行动暨“雷霆治爆”行动第二次集中统一行动,在一居民宅中查获140箱烟花爆竹。

  昨日上午,晋江市公安局接到市民举报,称在新塘街道塘市村有一民宅内藏有大量烟花爆竹,民警立即赶往该民宅。

  该民宅内只有一位77岁的王老太太,民警在其卧室的床底发现藏满了各式烟花爆竹,而房间内密不透风,东西摆放得杂乱无章,没有采取任何防火防电措施,俨然成了危险的“炸药筒”。随后,民警又在该民宅的一楼杂货间及后庭院内查获了大量的烟花爆竹。经清点,共有烟花爆竹140箱,其中烟花103箱、爆竹37箱。

  在民警询问过程中,王老太太声称这些烟花爆竹是自己买来藏的,就在这时,王老太太的媳妇王某正好回家,看见民警她非常紧张。民警遂将其带回派出所,王某很快承认了自己私藏烟花爆竹的行为。

  据了解,王某早在2011年1月就因非法收藏烟花爆竹被晋江警方行政拘留,这次买来烟花爆竹,也是为了在春节期间贩卖。

  目前,晋江市公安局特拨出50万元作为举报奖励金,对举报有功人员将给予适当奖励,对破获储存爆炸物品等重大刑事案件或破获此类团伙犯罪案件的,奖励2000元至2万元。请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电话:110、0595-82030096。对于在2013年12月31日前投案自首并主动上缴非法爆炸物品的,将予以从宽处理;逾期不交将依法从严惩处。记者_陈竹 通讯员_曾桂蓉 何金海

标签:烟花|爆竹|藏身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林丽娥林丽娥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