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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采取环保措施排放生产废水 安海可慕两被告被判刑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4-01-07 08:19
  

  案件回顾

  2013年7月15日,晋江市环保局和安海镇政府等联合对可慕制革企业进行巡查,发现一皮革制品有限公司未采取任何环保措施,直接将含铬的生产废水外排。

  2013年7月31日,晋江市环保局完善相关证据材料后,将案件移送晋江市公安局侦办。

  2013年8月2日,晋江市公安局经初步调查后,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美刑事拘留、公司股东及现场负责人许某笼取保候审。

  2013年12月16日,该起涉嫌污染环境刑事案在晋江市人民法院开审。

  2014年1月6日,晋江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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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安海|污水|排放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林丽娥林丽娥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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