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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多家快递违反“收件验视” 7家负责人被约谈

www.ijjnews.com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2013-12-24 10:39
  

行业抽检:

多家公司违规 超过7家被约谈

其实,早在今年8月,针对全省快递业安全规范操作情况,福建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派员,在福州、泉州两地暗访,本报记者均随便衣民警参与其中。

在泉州,记者随民警在市区东街一酒店内,将一包裹密封后,致电申通、圆通、顺丰、国通、邮政、能达、天天、汇通共8家快递公司前来取件。但只有圆通、顺丰、邮政、天天4家快递公司的收件员提出拆包验视。当民警佯称拒绝后,4名收件员称依据公司规定,将拒绝收件。

其中,在暗访当日,国通快递收件员拿出的空白运单上,已预先盖有“已验视”的红章,但收件员直接跳过验视环节。

泉州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察科科长陈荣裕介绍,今年7至8月,该局对泉州69家快递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其中暴露出了安全防护不足、无监控、分拣场地杂乱、面单未存底等问题。其中,宅急送、泉州全峰、泉州韵达、泉州申通、泉州国通、泉州汇通、泉州能达等几家快递企业,因未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相关负责人被该局约谈。

“快递企业重视经济效益,对快递员疏于监管,使得快递的收寄验视存在漏洞。”陈荣裕称,该局已聘请社会监督员充当寄件人,测试快递公司收寄流程是否规范,一旦发现违规,市邮政管理局将开出罚单。

新闻追问:

有验视要求 无验视标准?

因“夺命快递”引发公众关注“验视制度”未被落实的同时,也有人在质疑,相关部门虽有快递验视要求,却无具体的验视标准,导致验视过程比较松懈。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在国家邮政局2011年8月颁布的《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邮政行业安全防范工作规范》等规定中,均有快递收寄验视的相关条款,要求快递企业建立并执行快件收寄验视制度。

2011年12月3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625项国家标准,其中的“快递服务”一项,对“严格执行开箱验视”、“寄件人拒绝验视可不予收寄”等内容再次予以明确。

2013年12月8日,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审议并通过了《邮政行业安全防范工作规范》,对快递验视制度作出进一步规定。记者注意到,在各主管部门出台的政策中,对于具体的验视标准、方法、流程等,确实无相关细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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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快递|收件验视|约谈|制度
稿源: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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