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国内国际 >>正文

卫计委回应“单独”家庭何时可以孕育“两孩”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3-12-07 11:15
  

  据新华社就公众关心的生育政策调整问题,新华社记者6日专访了国家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相关负责人。

  问:中央提出放开“单独两孩”之后,各地具体推进情况如何?大体分几个批次落实?有哪些省份会在地方两会之际修改计划生育条例?

  答:中央提出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之后,各地及时学习领会中央精神,并按照要求有序开展相关调查测算、风险评估等准备工作。

  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全国不设统一的时间表,将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通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条例或作出规定,稳妥、扎实、有序、依法组织实施。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加强调研指导。

  问:“单独”夫妇何时可以孕育第二个孩子?在地方具体政策出台之前,意外怀孕的夫妇该怎么办?

  答:当“单独”夫妇户籍所在的省份修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人大常委会作出了专门规定,允许单独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后,就可按程序申请再生育。在地方具体政策依法出台之前生育的,按照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问:“两孩”预计何时能全面放开?下一步还将对生育政策做哪些调整?

  答:党的十八大、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都明确提出要“逐步完善政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指出,“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指明了方向,也说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是一个长期逐步的过程。在普遍实施双独两孩的基础上,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将为以后进一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积累经验、打下基础。

标签:单独|计生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林丽娥林丽娥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